编 号 生效日期 修改日期 GB 15579.1-2004 A0 第5页,共12页 安全型式实验报告 版 次 页 次 序号 项 目 条款 标 准 要 求 电容器作为焊接电源的一个部件,如跨接在供电电源线上或并在提供焊接电流的变压器线圈上,应当: a)即使其损坏时也不能使焊接电源出现电气击穿或着火的危险; b)易燃液体量不超过1L; c)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出现液体泄漏现象 d)电容器应放置在焊接电源的壳体内或其它符合本部分的相关要求的壳体内。 每个电容器均应设置放电回路,以保证在可能接近与电容器相连的带电部件所需的时间内,电容器的端电测试结果 判定 2 电容器 6.2.2 输入电容3 器的自动放电 6.2.3 压降至60V或更低.对因电容器而带电的插头而言,该接近时间可定为1s。 额定容量不超过0.1uF的电容器,可看作不会引起触电危险。 由于技术原因未作防直接接触保护的等离子喷嘴,在单一故障发生状态并满足下列要求的情况下,可视为充分防护: a) 当没有电弧时: 等离子切等离子喷嘴与工件和/或地之间的电压在任何情况下6.3.5 不高于安全电压。而且 b) 当电弧存在时: 等离子喷嘴与工件和/或地之间的直流电压在任何情况下不高于113V峰值电压。或 c) 当超过上述a)或b)的电压时: 该电压应降低在符合条款13的范围内。 焊接电源在8.1~8.3的运行条件下不应出现电击穿或着火的危险。做这些试验时不考虑任何部份所达到的温度,以及焊接电源是否能连续正常地工作。唯一8 的要求是不出现危险因素。 对于带有保护装置(如断路器和热保护装置)的焊接电源,如果其保护装置在焊接电源出现危险因素之前动作,应看作是达到此项要求。 4 割系统的补充要求 5 非常规运行 判定: P 实验结果符合要求 F 实验结果不符合要求 N 要求不适用于该产品,或不进行该项实验。
编 号 生效日期 修改日期 GB 15579.1-2004 A0 第6页,共12页 安全型式实验报告 版 次 页 次 序号 项 目 条款 标 准 要 求 通过风扇冷却来达到第7章程要求的风冷式焊接电源,在7.1产生最大发热的输出条件下将风扇堵转,使焊接电源在额定输入电压或额定负载转速下运行4h。 将焊接电源调节至最大输出位置,在额定最大焊接电流和额定输入电压下产生最大输入电流。供电电源用外部熔断器或断路器加以保护,其规格和类型由制造厂确定。 焊接电源在下述短路条件下不应使供电电源的熔断器或断路器断开: a) 下降特性的焊接电源短路15s;☆ 测试结果 判定 6 风扇堵转 8.1 7 短路 8.2 b) 平特性的焊接电源在1min内,短路三次,每次1s。 然后将焊接电源短路2min,或直至输入保护装置动作。☆ 试验过程中,输入电压的降低不能超过额定值的10%。☆ 将机械驱动的焊接电源调节在最大输出值,在额定负载转速下短路2min。 焊接电源按7.1b)要求且负载持续率为相应负载持续率的1.5倍的条件下运行4h。☆ 如果焊接电源的相应负载持续率超过67%,则本项试验在100%负载持续率下进行。 如果焊接电源以抽头的方式作输出调节,则在试验时应该用能产生最大输入电流的抽头档。 如果额定最大焊接电流时所对应的负载持续率是100%,焊接电源不需要做本项试验。 最大额定电压 所有回路对外露导电部件 Vr.m.s ≤50 I类保护 200☆ 800☆ 1500☆ 2000 2200 II类保护 400 1600 3000 4000 4400 8 过载 8.3 控制回路对外露导电部件: _____________ 焊接回路对外露导电部件: ____________ 输入回路对外露导电部件: ____________ 9 介电强度 6.1.4b 200 450 700 1000 判定: P 实验结果符合要求 F 实验结果不符合要求 N 要求不适用于该产品,或不进行该项实验。
编 号 生效日期 修改日期 GB 15579.1-2004 A0 第7页,共12页 安全型式实验报告 版 次 页 次 序号 项 目 条款 最大额定电压 Vr.m.s 200 450 700 1000 最大额定电压 Vr.m.s ≤50 标 准 要 求 输入回路对焊接回路 1600 3000☆ 4000 4400 控制回路对输入回路 200 800 1500☆ 2000 2200 控制回路对焊接回路 400 800☆ 1500 2000 测试结果 判定 9 介电强度 6.1.4b 200 450 700 1000 最大额定电压 Vr.m.s ≤50 200 450 700 内部保护电路应能承受故障时产生的电流。 I类保护的焊接电源在相线连接线端子旁应有一个符合附录E和表E.1要求的合适规格的接线端用以连接外部保护性导体。这个接线端不得用于其它目的。 10.4.2 如果焊接电源上或其内部有中性导体接线端,则该接线端不应与保护性导体接线端有电的接触。 外部保护性导体的接线端上应标有图示符号(GB/T 5465.2)。 10 保护电路的连通 判定: P 实验结果符合要求 F 实验结果不符合要求 N 要求不适用于该产品,或不进行该项实验。
编 号 生效日期 修改日期 GB 15579.1-2004 A0 第8页,共12页 安全型式实验报告 版 次 页 次 序号 项 目 条款 标 准 要 求 可附加选用下述形式: a)字母:PE;或 b)双色:绿和黄 焊接电源内部与外部带绝缘的保护性导体一样应是绿、黄双色。 如果焊接电源用多芯的柔性电缆供电,则该电缆内应含有绿-黄双色保护性导线。 测试结果 判定 10 保护电路的连通 10.4.2 如果焊接电源配备有保护性导线,其连接方法应保证在电缆拉离接线端时,相线比保护性导线先拉脱。 在可能会带电的外壳部件与外部保护性导体接线端通以200%铭牌规定的额定最大有效值输入电流,试验过程中不应出现任何金属熔化、与焊接电源的连接处损坏或发热引起着火的危险,外壳部件与接线端之间的电压降不应超过4V。 装有供联接柔性输入电缆接线端子的焊接电源应配备电缆固定装置,以使电气连接不受张力的作用。 电缆固定装置的结构要求: a) 其大小应适应具有表E.1规定导体截面的柔性电缆; b) 固定方式容易识别; c) 电缆更换方便; d) 如果电缆固定装置导电的紧固螺钉与外露导电部件很接近或相接触,电缆不能与这些螺钉相接触。 11 电缆固定装置 10.5 e) 电缆不能用直接卡在它上面的金属螺钉来固定; f)电缆固定装置至少有一个零件安全地固定在焊接电源上; g) 更换电缆时需要松开或拧紧的螺钉不能用作固定其它部件之用; h) 安装在II类保护的焊接电源上的电缆固定装置,应用绝缘材料制造,或采取绝缘措施,使在绝缘损坏时不致造成外露导电部件带电 试验结束时,电缆位移不得超过2mm,在接线端内的导线末端不得有明显位移。 判定: P 实验结果符合要求 F 实验结果不符合要求 N 要求不适用于该产品,或不进行该项实验。
编 号 生效日期 修改日期 GB 15579.1-2004 A0 第9页,共12页 安全型式实验报告 版 次 页 次 序号 项 目 条款 标 准 要 求 若电源装有通/断全极开关装置(如开关、接触器或断路器)时,则通/断开关装置应能: a) 通断所有非接地的电源线,并且☆ 测试结果 判定 电源通/b) 清晰地显示线路的通断,并且☆ 10.7 c) 规格应是: — 电压:不低于铭牌所示值 — 电流:不低于铭牌所示最大输入电流有效值; d) 适合使用要求。☆ 焊接电源带有输入电缆时应: a) 适合使用条件,并满足国家和地方法规; 12 断开关 装置 13 输入电缆 10.8 b) 根据最大有效输入电流I1eff确定截面积大小,并且 c) 从外壳的出口处算起至少2m长。 输入耦合装置作为弧焊电源的一个部件时, 其额定电流不应小于a)、b)和c)的最大值或a)、b)和d)的最大值: a) 满足8.2试验要求的保险丝的额定电流, 此时不考虑是否装有电源开关; 输入耦合14 装置(插头) 10.9 b) 最大有效输入电流I1eff c) 对带有电源开关的设备,额定最大输入电流的70%; d) 对不带电源开关的设备,在最大调节位置将输出端短路,所测得的输入电流的70%。 另外,应能适应苛刻的使用条件(见GB/T 11918) 用于调节或控制焊接电源输出量大小的开关、接触器、断路器或其它控制装置应有符合使用需求的寿命。 割矩与等离子切割电源连接和断开应: 15 调节输出用的机械式开关装置 11.3 等离子切a) 在等离子切割电源内,借助工具、螺钉或11.4.6 耦合装置; 或 b) 在等离子切割电源上,通过耦合装置。该耦合装置为: 1) 设计成避免与不匹配的割矩连接, 或 16 割割矩的连接 判定: P 实验结果符合要求 F 实验结果不符合要求 N 要求不适用于该产品,或不进行该项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