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學年度全國技專校院與高職策略聯盟服裝設計比賽辦法
一、目的 :
(一)增進學生創意的想像力、思考力及創造力。 (二)倡導學生研究發明風氣,奠定科技及研究發展基礎。 (三)鼓勵學生將創意發明具體化、商品化。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私立吳鳳技術學院幼保系
(二)協辦單位:私立吳鳳技術學院應用英語系、應用日文系、運動健康與休閒
系
三、實施內容及方法
(一)設計主題:夢中的惡靈
(二)設計內容:兒童們在夢中可能會夢見的惡靈舞者之服裝
1.設計類別:舞台劇裝 2.設計對象:20歲青年
3.設計服裝:一系列四款,並搭配適合舞台效果之布類製品或道具,四款服裝之設計需可另拼成一大型圖案效果。例如,四位舞者分別穿著四片花瓣服裝在舞台上跳舞,經過舞蹈編排後,四片花辦可形成一朵大花朵。
4.舞台劇大意:一個原本無憂無慮快樂的小男孩,在母親生了重病之後,由於父親無暇照顧小男孩,小男孩暫時被父親送往奶奶家住。但
是,對於一個未曾離家的小男孩而言,帶來的不是溫暖、愉快感,而是,小男孩自此有了分離焦慮的現象,夢中的惡靈經常張牙舞爪地要吃掉小男孩…。
(三)參賽資格:全國高中職學生 (四)比賽方式:
1.交圖稿報名截止日期:自98年12月7日~12月11日。
2.初賽評選:98年12月14日,採書面審查作品冊方式進行評選並公告,每隊參賽人數4人為原則,初賽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進行服裝製作參與決賽。
3.決賽評選: 98年12月28日。所有初賽合格者繳交一套劇服參加決賽,取前3名及佳作2名。
4.獲得前三名隊伍需另繳交其餘三套劇服,並檢具收據正本,抬頭「吳鳳技術學院」申請劇服製作之補助(限新台幣2000元以內),並於99年1月18日前連同作品送達吳鳳技術學院幼保系辦公室。 5.劇照攝影日期:預定99年1月20-25日。獲獎學生得於劇照攝影當日與舞者一同入鏡留念,攝影日期另行通知。
6.演出發表及頒獎日期:98年4月10、11日(國立中正大學演藝廳)
(五)作品規格
1.以參加舞台公演之舞者為設計對象,並依孩童在睡夢中可能出現的惡靈等,具有妖魔鬼怪元素風格特色為發想,設計具有舞台效果的服裝作品。每套服裝以一張8開橫式尺寸之硬式厚紙版彩紙繪製成著色圖稿(需清楚顯示顏色、型式及正反面樣式),另需包含設計主題、靈感來源、設計理念(100字以內即可)及服裝正反面圖,並貼上所使用之主副料。
2.製作完成之服裝作品,其款式、布料需吻合設計稿,否則不予計分。 3.所有服裝及配件請於非表面處以寬6cm*長3cm小布塊標明參賽編號。
4.每套服裝請以衣架與拉鍊封閉式衣套保護,並於每款保護衣套外之上衣/後領中心上方假縫參賽編號及服裝全身正反面照片。
5.如未依上述規定加註標示,致物品遺失,未能完整展出,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不得異議。
6.決賽之服裝展示由主辦單位在初賽結果發布當日,同時公告模特兒身材尺寸。
7.所有運送、獲獎者交通費用請參賽者自行負擔。參賽作品可以親自、
郵寄或快捷寄達,若因運送所造成損傷、遺失,參賽者需自行負責不得異議。
8.請自留繳交作品之影本或相片,送件後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繳交作品必需於規定期限前送達,逾時未繳交即取消獲獎資格。
(六)評審方式:將邀請資深設計師或服裝設計學者專家、媒體工作者擔任
評審,使評審作業達公平、客觀。 (七)評分標準:
1.初賽:圖稿與主題契合度30%、舞台效果25%、創意25%、舒適感20%。
2.決賽:舞台效果55%、創意30%、製作技巧15%。 (八)獎勵內容:
1.金牌獎:乙隊,獎盃乙座、獎狀乙紙、獎金新臺幣5000元。 2.銀牌獎:乙隊,獎盃乙座、獎狀乙紙、獎金新臺幣3000元。 3.銅牌獎:乙隊,獎盃乙座、獎狀乙紙、獎金新臺幣2000元。 4.佳 作:2隊,獎狀乙紙。 5.最佳團隊獎:乙校,獎盃乙座。
6.入 圍:凡通過初賽並參加複賽者,皆可獲得獎狀乙紙,製作補助
200元。
7.參加證明:凡交圖稿參加初賽者,均可獲得證明。 四、其他
(一)得獎者及得獎作品將在吳鳳技術學院幼保系網站中介紹報導。 (二)所有入圍作品將成為98學年度吳鳳技術學院幼保系「幼兒遊戲與表演
藝術專題成果發表會」表演者之服裝,地點國立中正大學演藝廳。 (三)主辦單位擁有作品及其圖像、文字之使用權,含公開展覽、宣傳、攝
影、出版發行、修改建議等權利。
(四)所有入選作品於活動結束後,初選所有參賽設計樣稿及進入決賽評選
服飾應無條件留予主辦單位作為推廣使用。
(五)報名及作品繳交:吳鳳技術學院幼保系辦公室。
(六)郵寄地址:62153 嘉義縣民雄鄉建國路二段 117 號 幼保系,聯絡人:
(05)2267125轉61404陳雅雯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