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实土顶工程量按实顶的单节箱涵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计算(箱涵位移是指箱涵浇注位置的尾端至最后顶进就位后尾端之间的距离)。
六、箱涵内挖土按箱涵外侧断面积乘以顶进长度以体积计算。
七、金属顶柱、中继间护套、千斤顶支架、挖土支架、刃脚制作的工程量按箱涵顶进子目计算出的数量作为工程量。
第十章 商品混凝土立交箱涵工程
箱涵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实体积计算,不扣除钢筋、铁件、单孔面积0.3m2以内的预留孔洞所占的体积。
第十一章 装饰工程
除金属面油漆按金属构件重量以“t”为单位计算外,其余项目均按装饰面积计算,不扣除分格线、空格、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的面积,侧壁抹灰不再增加。
第十二章 装饰工程
除金属面油漆按金属构件重量以“t”为单位计算外,其余项目均按装饰面积计算,不扣除分格线、空格、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的面积,侧壁抹灰不再增加。第十二章 措施项目
一、搭拆打桩工作平台面积计算: 1.桥梁打桩:F=N1F1+N2F2
每座桥台(桥墩):F1=(5.5+A+2.5)×(6.5+D) 每条通道:F2=6.5×[L-(6.5+D)] 2.钻孔灌注桩:F=N1F1+N2F2
每座桥台(桥墩):F1 =(A+6.5)×(6.5+D) 每条通道:F2 =6.5×[L-(6.5+D)]
式中:F —— 工作平台总面积; F1 —— 每座桥台(桥墩)工作平台面积; F2 —— 桥台至桥墩间或桥墩至桥墩间通道工作平台面积; N1 —— 桥台和桥墩总数量; N2 —— 通道总数量; D —— 二排桩之间距离(m);
L —— 桥梁跨径或护岸的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之间的距离(m); A —— 桥台(桥墩)每排桩的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之间的距离(m)。 二、桥涵拱盔、支架空间体积计算:
1.桥涵拱盔体积按起拱线以上弓形面积乘以(桥宽+2m)计算。
2.桥涵支架体积按结构底至原地面(水上支架为水上支架平台顶面)平均标高乘以纵向距离再乘以(桥宽+2m)计算。
三、挂篮安装按挂篮重量计算(不包括压重材料重量)。挂篮推移按挂篮重量乘以推移长度计算。
四、筑、拆胎、地模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数量以面积计算。
五、顶进后背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数量计算。 工作平台面积计算示意图 注:图中所示尺寸均为m
六、构件运输的工程量按构件混凝土实体积(不包括空心部分)计算。 七、驳船不包括进出场费,其费用另行计算。
八、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计算。混凝土中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侧壁模板面积不再计算;单孔面积在0.3m2以上时,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模板工程量之内。
九、预制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计算。其中空心板梁中空心部分,均按用橡胶囊抽拔考虑,橡胶囊摊销量已包括在子目中,不再计算空心部分模板工程量。
十、拱圈模板工程量按模板与砌体的接触面积计算。 十一、张拉台座以“座”为单位计算。
第四册 隧道工程
第一章 隧道开挖
一、隧道的平洞、斜井和竖井开挖工程量,按设计图开挖断面尺寸,另加允许超挖量以“m3”为单位计算。光面爆破允许超挖量:拱部为15cm,边墙为10cm。若采用一般爆破,其允许超挖量:拱部为20cm,边墙为15cm。
二、超前导管、透水管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三、注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注浆量的体积计算。
四、土质隧道中竖井挖土的土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竖井高度的体积计算,竖井高度是按实际自然地面标高到竖井底板下表面标高之差计算。水平挖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结构净空断面(其中拱、墙部位以设计结构外围各增加10cm)面积乘以相应长度的体积计算。
第二章 隧道内衬
一、隧道内衬现浇混凝土和石料初砌的工程量,按施工图所示尺寸加允许超挖量以“m3”为单位计算,混凝土部分不扣除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二、隧道衬砌边墙与拱部连接时,以拱部起拱点连线为分界线,以下为边墙,以上为拱部。边墙底部的扩大部分工程量(含附壁水沟),应并入相应厚度边墙体积内计算。拱部两端支座,先拱后墙的扩大部分工程量,应并入拱部体积内计算
三、喷射混凝土数量及厚度按设计图计算,不另增加超挖、填平补齐的数量。
四、混凝土初喷5cm为基本层,每增5cm按每增5cm子目计算,不足5cm按5cm计算,若作临时支护可按一个基本层计算
五、喷射混凝土项目已包括混合料200m运输,超过200m时,材料运费另计。运输吨位按初喷5cm拱部26t/100m2,边墙23t/100m2;每增厚5cm拱部16t/100m2,边墙14t/100m2。
六、锚杆按?22计算,若实际不同时,定额人工、机械应按下列系数调整,锚杆按净重计算不加损耗: 锚杆直径 ?28 ?25 ?22 ?20 ?18 ?16 调整系数 0.62 0.78 1 1.21 1.49 1.89
七、钢筋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t”为单位计算。现浇混凝土中固定钢筋位置的支撑钢筋、
双层钢筋用的架立筋(铁马),伸出构件的锚固钢筋均按钢筋计算,并入钢筋工程量内。钢筋的搭接用量:设计已规定搭接长度的,按规定搭接长度计算;设计未规定搭接长度的,按以下方法计算:
1.水平钢筋通长搭接量,直径25mm以内者,按8m长一个接头;直径25mm以上者按6m长一个接头,搭接长度按设计规定或规范计算。
2.竖向钢筋通长搭接量按以上规定计算,但层高小于规定接头间距的竖向钢筋接头,按每一个自然层一个接头计算。
八、模板工程量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以“m2”为单位计算。
九、喷射平台工程量,按实际搭设平台的最外立杆(或最外平杆)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以“m2”为单位计算。
第三章 隧道沉井
一、沉井工程的井点布置及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
二、基坑开挖的底部尺寸,按沉井外壁每侧加宽2.0m计算,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中的基坑挖土项目。
三、沉井基坑砂垫层及刃脚基础垫层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四、刃脚的计算高度,从刃脚踏面至井壁外凸口计算,如沉井井壁没有外凸口时,则从刃脚踏面至底板顶面为准。底板下的地梁并入底板计算。框架梁的工程量包括切入井壁部分的体积。井壁、隔墙或底板混凝土中,不扣除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五、沉井制作的脚手架安、拆,不论分几次下沉,其工程量均按井壁中心线周长与隔墙长度之和乘以井高计算。
六、沉井下沉的土方工程量,按沉井外壁所围的面积乘以下沉深度(预制时刃脚底面至下沉后设计刃脚底面的高度),并分别乘以土方回淤系数计算。回淤系数:排水下沉深度大于10m为1.05;不排水下沉深度大于15m为1.02。
七、深井触变泥浆的工程量,按刃脚外凸口的水平面积乘以高度计算。
八、沉井砂石料填心、混凝土封底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九、钢封门安、拆工程量,按施工图用量计算。钢封门制作费另计,拆除后应回收70%的主材原值。
第四章 盾构法掘进
一、衬砌压浆量根据盾尾间隙,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二、柔性接缝环适合于盾构工作井洞门与圆隧道接缝处理,长度按管片中心圆周长计算。
三、预制混凝土管片工程量按实体积加1%损耗计算,管片试拼装以每100环管片拼装1组(3环)计算。
第五章 垂直顶升
一、顶升车架及顶升设备的安拆,以每顶升一组出口为安拆一次计算。顶升车架制作费按顶升一组摊销50%计算。
二、垂直顶升管节试拼装工程量按所需顶升的管节数计算。
第六章 地下连续墙
一、地下连续墙成槽土方量按连续墙设计长度、宽度和槽深(加超深0.5m)计算。混凝土浇注量同连续墙成槽土方量。
二、锁口管及清底置换以“段”为单位计算(“段”指槽壁单元槽段),锁口管吊拔连续墙段数加1段计算,项目中已包括锁口管的摊销费用。
三、模板工程量按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积以“m2”为单位计算。
第七章 地下混凝土结构
一、现浇混凝土工程量按施工图计算,不扣除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二、有梁板的柱高,自桩基础顶面至梁、板顶面计算,梁高以设计高度为准。梁与柱交接,梁长算至柱侧面(即柱间净长)。
三、模板工程量按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积以“m2”为单位计算。
第八章 地基加固、监测
一、地基注浆加固以“m3”为单位的项目,已按各种深度综合取定,工程量按加固土体
的体积计算。
二、监测点布置分为地表和地下两部分,其中地表测孔深度与项目不同时可内插计算。工程量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三、监控测试以一个施工区域内监控三项或六项测定内容划分步距,以“组日”为单位计算,监测时间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第九章 金属构件制作
金属构件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纸的主材(型钢,钢板,方、圆钢等)的重量以“t”为单位计算,不扣除孔眼、缺角、切肢、切边的重量。圆形和多边形的钢板按最小外接矩形面积计算。
第十章 措施项目
一、黏胶布通风筒及铁风筒按每一洞口施工长度减30m计算。
二、风、水钢管按洞长加100m计算。
三、照明线路按洞长计算,如施工组织设计规定需要安双排照明时,应按实际双线部分增加。
四、动力线路按洞长加50m计算。
五、轻便轨道以施工组织设计所布置的起、止点为准,项目为单线,如实际为双线应加倍计算,对所设置的道岔,每处按相应轨道折合30m计算。
六、洞长=主洞+支洞(均以洞口断面为起止点,不含明槽)。
七、隧道内地沟的出渣工程量,按设计断面尺寸,以“m3”为单位计算,不得另行计算允许超挖量。
八、平洞出渣的运距,按装渣重心至卸渣重心的直线距离计算,若平洞的轴线为曲线时,洞内段的运距按相应的轴线长度计算。
九、斜井出渣的运距,按装渣重心至斜井口摘钩点的斜距离计算。
十、竖井的提升运距,按装渣重心至井口吊斗摘钩点的垂直距离计算。
十一、防护网中钢管柱按钢管与网框型钢的总重量以“t”为单位计算。型钢立柱按柱与斜撑的总重量以“t”为单位计算。
第五册 给水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