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节约用水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9-01-12 13:19

【发布单位】80602

【发布文号】辽政传[2000]12号 【发布日期】2000-08-14 【生效日期】2000-08-1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节约用水工作的紧急通知

(辽政传〔2000〕1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直属机构:

今年,我省发生了历史上罕见的特大干旱,由于长时间的持续高温少雨,省内大部分河流断流,水库蓄水量持续减少,地下水位普遍下降。全省近70%的农作物受灾,绝收面积达30%,30个县级以上城市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缺水问题。据气象部门预报,我省8月份仍将持续干旱少雨,如我省下半年降水持续偏少,到明年汛期前,我省部分市、县(市、区)城市供水形势将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动员全社会共同抗御缺水危机,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 一、各市政府要逐个城市研究落实缺水城市的应急预案。要组织水利等有关部门尽快完成缺水城市应急预案的编制调查工作。水利部门要加强对江、河、湖、库、地下水水量的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旱情发展的综合分析,为制定缺水城市应急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二、 二、各地要因地制宜,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开发各种水源。山丘区要采取河流截潜措施,建设应急供水工程;平原区及沿海地区要根据地下水的变化情况,适度开采地下水,以增加生活供水量。各级水利部门管理的担负城市供水任务的水库,要做好动用水库死库容的各项物资准备工作。

三、 三、各级水利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国家赋予的水资源统一管理、统一调度职能;气象、国土资源、建设、环保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提供分析旱情发展趋势的有关资料。各市水利部门要会同建设部门立即对省辖城市规划区内的自备水源井进行清理整顿,凡是未按取水许可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擅自凿井取水的,要坚决依法查处。

四、 四、各级建设部门及其所属的自来水公司,要加强管理,杜绝资源的跑、冒、滴、漏现象。缺水严重的市、县,要从现在起立即实行定时限量供水,对超额用水的要按有关规定加价收费。要严格限制建筑施工、洗车、游泳馆、洗浴中心等高耗水场所的用水。环保与

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已建成的城市集中污水处理厂及各企业内部污水处理厂的管理,排放的水质必须达到设计标准,并尽量回收利用,以缓解当前供水紧张的矛盾。

五、 五、省经贸委要立即通报鞍钢、本钢、辽化、辽油、东电等省内工业取水大户,做好削减工业取用水量的准备工作。各市、县对所属的工业取水户也要落实削减工业取用水量的指标及具体措施,并由各级水利部门逐级将落实情况上报到省水利厅,为全省统一调度水资源提供依据。

六、 六、驻省各部队、武警部队及预备役官兵要密切配合地方政府,做好随时赶赴各地支援应急水源工程建设的各项准备工作。各新闻单位要采取各种方式大造声势,大力宣传节约用水,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和水危机意识,在全社会树立起人人珍惜水、爱护水、节约水的良好风尚。

七、 七、各地要加强对节约用水的监督管理工作,要扩大监管范围,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节约用水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落到实处。省水利厅节约用水监督电话:(024)23862260、23191301。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00年8月14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节约用水工作的紧急通知.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基于工业以太网的火电厂电气自动化系统应用研究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