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县化乐锦源煤矿
防突安全岗位责任制
二0一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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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长防突安全岗位责任制
1、矿长是本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防突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审定、颁发本单位的防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定防突安全生产计划。
3、定期检查、平衡防治突出工作,解决防突所需劳动力、财力、物力,保证防突工作的实施。
4、经常深入井下,了解掌握防突情况,解决防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定期组织防突工作专项检查,并进行分析总结,对防突工作进行全面平衡。
6、重视防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本单位职工进行防突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突知识,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7、积极组织防突队研攻关,设立防突研究奖励金,奖励在防突研究和实践中取得成绩的有关人员。
8、按规定为职工配备保障防突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9、矿井发生突出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负责抢救指挥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调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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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防突安全岗位责任制
1、协助矿长做好本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安全工作,对本单位的防突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审核本单位的防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核防突安全生产计划。
3、定期检查、平衡防治突出工作,解决防突所需劳动力、财力、物力,保证防突工作的实施。
4、经常深入井下,了解掌握防突情况,解决防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定期组织防突工作专项检查,并进行分析总结,对防突工作进行全面平衡。
6、重视防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本单位职工进行防突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突知识,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7、积极组织防突队研攻关,设立防突研究奖励金,奖励在防突研究和实践中取得成绩的有关人员。
8、按规定为职工配备保障防突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9、矿井发生突出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负责抢救指挥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调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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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副矿长防突安全岗位责任制
1、严格落实党的防突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协助矿长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规定。
3、督促、检查矿属各系统落实三大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及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情况。
4、督促有关科、队完善防突规章制度,组织安检人员、评估人员,对各施工现场的防突措施进行检查、评估,坚持“四不生产”原则,严防突出事故的发生。
5、监督防突工作计划的落实。
6、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检查防突工作,掌握矿井突出隐患,并提出针对性防突措施。
7、监督全矿职工的防突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防突意识和技术素质。
8、矿井发生突出事故后,协助矿长立即组织抢救并进行调查、勘查,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主持追查分析事故的会议,拿出初步处理意见。
生产副矿长防突安全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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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矿长的领导下,对本系统的防突工作负责。
2、生产矿长负责生产系统业务范围内综合防突措施、计划、工程的具体实施。
3、参与回采工作面瓦斯防治工作。
4、参与防突措施的会审工作,督促、落实职工对防突措施的学习、贯彻、考核。
5、参与集团公司、矿组织的防治突出措施实施情况检查,负责对检查出属于本系统问题的整改工作。
6、加强对本系统科队领导工作,督促本系统科队干部职工的防突知识培训工作。
7、负责在本系统内推广应用防突新技术、新工艺。
总工程师防突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审查防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制定各工种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2、协助矿长具体负责防治突出工作,全面平衡防突工作。 3、加强防治突出工作技术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年度防治突出措施计划;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治突出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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