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生育保险申报所需材料
1.洛阳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公章(单位准备)。 2.女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女方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4.准生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准生证时间一定要早于小孩儿出生时间,不然不能报销。准生证应显示一胎或者二胎。 5.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6.住院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证明专用章; 7.出院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证明专用章;
8.女工本人住院费用发票原件(报销限额:顺产800,剖腹产1800); 9.诊断证明原件盖章(显示顺产、难产、剖腹产等内容); 10.病例复印件盖章; 11.女工生育费用总清单盖章;
12.怀孕期间B超或彩超检查单和相对应的发票。注意:①此项合计最高报350元②检查单与发票日期名字要对应,姓名需与身份证相符③用社保卡消费的不能报销。
13.时间要求:报销需在生育后一年之内,超时不能报销。 提醒:
新生儿出生90天内自行到县社保局三楼办理新生儿居民医疗保险,但需先上户口,本地外地户口皆可,不需要照片。①所需材料:出生证明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新生儿页复印件、父母任一方职工医疗参保证明(社保大厅1号窗口)②若父母均未在这里参加职工医保,相
比第一种情况,材料去掉父母医疗参保证明,但需要交费180元,随时交费。程序:先带着材料到三楼居民医疗科办理登记,再到隔壁地税大厅交钱,拿着发票回到居民医疗科领医疗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