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 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经培训合格,持操作证上岗。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2 吊运装作业人员必须精力集中,作业中不准吸烟、吃东西、闲聊、玩笑、打闹,随时注意起重机的旋转、行走和重物状况。吊运装作业人员在工作或起吊动作末结束时,不准擅自离开作业岗位。
3 旗语、手势信号明显、准确,音响信号清晰宏亮。上、下信号密切配合,下信号少服从上信号指挥。
4 信号指挥站位得当,指挥动作要使起重机司机容易看到;上下信号容易联系,始终能清楚观察到起吊、吊运、就位的全过程。
信号指挥站位要利于保护自身的安全,不能站在易受碰撞、难躲避,易受意外伤害,无保护措施的墙顶等危险部位。
5 起吊离地20~30cm,应停钩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起重机的制动、稳定性,吊物捆绑的可靠性,吊索具受力后的状态等。发现超载,钢丝绳打扭、变形,钩挂不牢,吊索受力不均,吊点不当,吊物松散、不平衡、有浮摆物、钩挂及其他起吊疑问等,应立即落钩,处理彻底后再起吊。
6 吊物悬空后出现异常,指挥人员要迅速判断,紧急通告危险部位人员迅速撤离。指挥吊物慢慢下落,排除险情后才可再起吊。
7 吊运中突然停电或发生机械故障,重物不准长时间悬空。要指挥将重物缓慢落在适当稳定位置并垫好。
8 严禁吊物从人的头顶上越过。必须越过障碍物或人头顶时,其距离
不准小于50cm。
9 吊钩上升时,吊钩起升的极限高度应与吊臂顶点至少保持1m的距离。
10 吊物不易摆放平稳或易脱钩的重物,必须使用卡环或专用的安全吊具,保证稳起稳落,严禁用钩直挂吊运。
11 严禁吊物越过居民、街巷、有人建筑物、高压线和在其上空旋转。必须时,应于吊运前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
12 坚决抵制违章作业指令,严格执行吊运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十不吊”即:
12.1 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12.2 信号不明; 12.3 吊物下方有人; 12.4 吊物上站人; 12.5 埋在地下物; 12.6 斜拉、斜牵、斜吊; 12.7 散物捆扎不牢; 12.8 零、散、小物件无容器;
12.9 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 12.10 六级以上强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