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莲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莲政办发?2010?8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洪凝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省、市属驻五莲各单位:
《五莲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五莲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稳步推进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根据《五莲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暂行办法》(莲政发?2010? 号)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建立与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它保障措施相配套,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的新农保制度,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使农村居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个人、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和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民普遍参保。
三、目标任务
自2010年10月份起启动新农保制度,12月底以前,为全县符合条件的60岁以上农村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春节前确保新农保首次参保率达到93%以上,三年内基本实现全县适龄农村居民的全覆盖。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12月中旬前)
1、健全领导机构。县里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县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为新农保试点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保证。各乡镇(街道)、风管委和有关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新农保试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2、召开全县新农保试点工作动员大会,明确建立新型农保制度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和方法步骤,动员全县各级迅速启动新农保试点工作。
3、夯实基础业务。一是完善乡镇平台建设。各乡镇(街道)、风管委要按照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要求,及时理顺新农保经办机构,提供办公场所,配齐精干人员,理顺工作职能。各乡镇(街道)、风管委要确定2名专职人员从事新农保工作,每村设立协办员1名,负责本村新农保业务经办。二是制定规章制度。按照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
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实现试点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三是落实工作经费。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业务工作正常开展。四是确定金融机构。县政府将考察确定一两家金融机构,方便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养老金发放。五是强化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新农保政策,将新农保政策印制成宣传单,进村入户发放到农民手中,做到家喻户晓,为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根据进度要求,适时对全县各级农保经办机构人员和代办金融机构业务经办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经办能力。
(二)登记发放阶段(2010年12月下旬前)
1、摸底核实。以乡镇(街道)、风管委为单位,公安户籍管理部门配合,对所有农村居民进行电子户籍信息核对整理。
2、确认公示。各乡镇(街道)、风管委以村(居)为单位对60岁以上符合基础养老金领取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3、登记上报。公示完毕后,以乡镇(街道)、风管委为单位将人员汇总情况报县农保经办机构审核,县农保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后,将发放所需资金数额汇总报县财政部门。
4、拨款发放。县财政部门将资金转入县农保处在金融机构开设的代发户,再由金融机构将养老金划入参保人银行账户。
(三)登记参保阶段(2011年1月底前)
1、参保登记。各乡镇(街道)、风管委按照参保登记工作流程,组织辖区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参保人进行参保登记。符合参保缴费条件的参保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村协办员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填写《新农保参保登记表》,并选择缴费档次。村协办员对参保人户籍信息进行采集核实。同时,对在参保登记工作中形成的电子、影像、纸质档案要分门别类及时整理归集,完善档案管理工作。登记完成后各村(居)对参保人参保资格进行公示,公示无误后报农保经办机构逐级审批。
2、保费收缴。各村(居)负责组织各村保费收缴工作。参保人选择缴费档次,到村协办员处集中缴费,缴费情况实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村协办员与乡镇(街道)、风管委农保经办机构核对缴费人员参保信息,并录入信息系统。
3、资金归集。各乡镇(街道)、风管委农保经办机构将各村(居)上报的参保农民名单、缴费明细与收款单位提供的缴费明细进行核对,在新农保集体和个人缴纳部分资金到账后,为参保农民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同时记录政府年缴费补贴。根据县农保处反馈的参保人个人账户基金信息,为参保者办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手册》,由村协办员发到参保人手中。
(四)正常运转阶段(2011年2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