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严重给予责任施工队伍500-100000元罚款,相关责任人200-5000元罚款,并无条件处理修缮缺陷部位。
第四十四条 由于管理失误导致工地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视情节处以1000-50000元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未经我项目部允许,违章超时施工或噪声超标、引发扬尘等受到相关部门处罚(或新闻媒体曝光),视情节处以500-50000元罚款。
第二章 奖励制度
第四十六条 在施工现场、生活区长期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表现突出者时情况给予500-1000元奖励。
第四十七条 对纠正违章行为或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死亡、重伤事故或设备倒塌、治安、财产损失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发生做出贡献者视情况给予1000-5000元奖励。
第四十八条 对施工生产方面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产生经济效益的根据效益大小给予重奖。
汉中市龙江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汉府公馆项目部
二O一二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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