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2011)第3.3.4条的规定。
(5)悬挑脚手架用悬挑梁、预埋件制作和安装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6)安全网应采用密目阻燃型安全网。 3、脚手架的检查与验收
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①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②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③每搭设完10~13m高度后 ④达到设计高度后;⑤遇有六级大风与大雨后,开冻后;⑥停用超过一个月。
进行脚手架检查、验收时应根据下列技术文件:①规范(JGJ130-2011)第8.2.3~8.2.5条的规定;②专项施工方案及变更文件;③技术交底文件。
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项目:①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加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②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③扣件螺栓是否松动;④高度在24m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规范(JGJ130-2011)表8.2.4项次1、2的规定;⑤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⑥是否超载。
脚手架搭设的技术要求、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应符合规范(JGJ 130-2011)表8.2.4的规定。安装后的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应采用扭力扳手检查,抽样方法应按随机分布原则进行。不合格的必须重新拧紧,直至合格为止。
悬挑脚手架用悬挑梁与主体结构联接方式有3种,预埋挑梁联接、预埋件焊接联接及预埋锚固螺栓联接。悬挑梁安装后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项次 1 2 3 4 5 项目 悬挑梁上弦标高 悬挑梁上弦水平 悬挑梁垂直度 悬挑梁侧弯曲 悬挑梁中线与定位轴线偏移 允许偏差(mm) ±200 2L/100且不得下翘 H/200 L/100 10 经纬仪或吊线和尺量 拉线和钢尺 钢尺 检查方法 水准仪 (三)、脚手架使用管理
1、架子作业人员上下均应走人行梯道,不准攀爬架子。
2、在架子上的作业人员不得随意拆动脚手架的所有拉接点和脚手板,以及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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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绑扎等有架子部件。
3、架子上作业人员若发现架子防护不完善,作业不方便时要及时找架子工班长反映,由架子工处理架子问题。
4、在从事外檐装修时,装修工人不得随意拆除装修部位的拉接点,因工程施工需要必须拆除拉接点时,要报架子工班长先采取相应加固措施后再拆除。 5、工程外脚手架子使用时间较长,因此在使用过程中也需要进行检查,发现基础下沉,杆件变形严重,防护不全,拉接松动等问题要用时解决。 (四)、脚手架拆除
1、脚手架拆除前的准备工作:①全面检查脚手架连墙件、扣件联接、支撑体系是否符合要求;架体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是否清楚。②拆除施工前检查施工企业是否已按审批的拆除方案进行技术、安全交底。③检查通讯设备是否齐全、有效,吊运设备及索具是否安全可靠。
2、拆除过程中,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拆除过程中必须专人指挥,不得单独一人拆除较重杆件。②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③连墙件必须跟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拆除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度不得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④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⑤如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应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按相关规定进行加固。⑥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五)、安全管理
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特征上岗。
2、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本规范第8章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凤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5、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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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脚手架的安全检查与维护,应按规范(JGJ130-2011)第8.2.2~8.2.5条的规定进行。安全网应按有关规定搭设或拆除。
7、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①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②连墙件。
8、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9、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10、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1、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有关规定执行。
12、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二)、监理工作措施主要有: 1、口头通知要求施工方整改;
2、通过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形式限期整改; 3、下发工程暂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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