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关于公司治理热点问题研究综述
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关于公司治理热点问题,如大股东的资金侵占行为、企业现金持有、企业代理成本、国家控制等进行了深入研究。现将其研究观点综述如下。
一、公司治理与大股东的资金侵占行为
近年来,国外对公司治理的研究的焦点从最初的对企业所有者与管理层间的委托代理问题的研究转到近年来对控股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的研究。Shleifer和Vishny(1997)发现,当大股东掌握公司的控制权时,公司主要的代理问题已不再是经理人员与股东间的利益冲突,而是如何防止大股东对其他股东的利益侵占。Johnson,La Porta,Lopez-de-Silanes和Shleifer(2000)用一个概念“隧道挖掘”来形象地描述大股东的侵占行为。Bertrand,Mehta和Mullainathan(2002)认为隧道挖掘不仅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还会影响股票市场。李增泉等(2005)指出,资金侵占作为大股东的隧道挖掘行为的一种,在我国已成为一种非常严重的公司治理问题。
现有文献对股权结构与资金侵占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广泛研究。Johnmn等(2000)的分析表明,公司控制者的持股比
例由低到高变化对其侵占行为的影响体现出由持股比例低时的堑壕效应到持股比例高时的利益协同效应。当控制者的持股比例较低时.其侵占能力随其持股比例的提高而增强,侵占也随之增加,产生堑壕效应;当持股比例达到一定程度后,控制者在上市公司占有的利益很大,其与公司的利益趋于较高程度的一致,此时随着持股比例的提高,侵占会减少,产生利益协同效应。李增泉等(2004)分析了资金占用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之间的关系,发现两者之间有显著的非线性关系:在较低的持股比例上,资金侵占随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提高而增加,当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达到40%――50%时,资金侵占达到最大值;一旦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超过50%,资金侵占则随持股比例的提高而降低。高雷和何少华(2006)发现,在1998年,二次曲线模型能够描述资金侵占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之间的关系,且该模型既支持壕沟防御效应假说,也支持利益协同效应假说;在1999年、2001年和2002年,幂函数模型能够描述资金侵占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之间的关系,且这些模型只支持壕沟防御效应假说;资金侵占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之间的关系随时间变化而变化。
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资金的大量侵占是公司治理失败的一种表现。在我国法律对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保护不力且股权高度集中情况下,控股股东对小股东及债权人利益的
侵害是我国上市公司面临的主要治理问题。在我国各种公司治理机制对抑制控股股东的资金侵占的有效性如何的问题上,高雷和何少华(2006)认为,董事会的规模、董事会开会次数、高管持股、独立审计事务所的规模与声誉等均对资金侵占没有影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的比例较高,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较高,独立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等机制均抑制了控股大股东的资金侵占;两职完全分离的领导结构,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控股股东以企业集团形式存在,控股股东的性质为国家股,在受政府保护的行业经营和发行了B股或者H股等机制均加剧了控股大股东的资金侵占。
二、公司治理与企业现金持有
对企业持有大量现金这一问题,国外学者做了大量有价值的研究。Jensen(1986)、Stulz(1990)、Opler等(1999)提出三种可解释这个问题的理论。
1.交易成本和均衡理论。交易成本和均衡理论认为,追求价值最大化的企业是通过分析现金持有的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来决定其最优的现金持有比率。早在半个世纪前,Tobin就建议,企业应持有现金以避免频繁地外部融资。另外,持有现金也可降低企业发生财务危机的概率,可减少外部融资或处置固定资产的成本。
2.信息不对称理论。Opler等(1999)发现美国企业现金持有量与公司规模负相关,与投资机会、风险及获取外部资金的难度正相关。另外,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关系越紧密,其现金持有量就越少,因为这种关系可能缓和了企业的融资约束,从而减少了企业出于预防动机而持有的现金。Pinkowitz等(2001)发现日本企业比美国和德国企业具有更高的现金余额。在日本,从银行融资较多的企业比那些通过非银行渠道融资较多的企业持有更多现金。对此,他们的解释是,日本银行缺乏制衡体系,具有更强的垄断力量。因此很可能会鼓励企业持有大量的现金以降低其监督成本。
3.代理理论。代理理论认为管理者所追求的目标可能与股东所追求的目标不一致,因此投资者为保护自己的利益,会为企业提供适当的资金。Jensen(1986)和Stulz(1990)发展了自由现金流假说。他们认为,为缓和代理冲突,股东更愿意减少管理者可支配的自由现金流。在Jensen和Stulz看来,最佳的情形是提供的资金恰好满足了管理者投资所有的好项目,而不是提供过多的资金让管理者进行一些利己而不利于股东的投资、重组或者额外的在职消费。同时,Jensen(1986)认为,管理者有动机增加企业的自由现金流,因为现金可能是其唯一可自由支配的资产。最近的文献研究了法律和制度因素对现金持有的影响。其主要观点是,由于各国对外部投资者利益的保护程度不同,代理成本也会不同。
对外部投资者的利益保护越好,投资者就越愿意以较低成本提供资金,企业就持有更少的现金。Dittmar等(2003)发现在那些对股东利益保护较差的国家,管理者持有较多的现金。他们的解释是在这些国家股东没有足够的能力迫使管理者返还过剩的现金。
公司治理是企业内部治理机制和外部治理机制的总和,公司的内部治理安排和外部治理环境共同决定了代理成本的类型和数量,从而影响了公司的现金持有量。良好的治理会降低代理成本,减少管理者出于机会主义而持有的现金数量。高雷和何少华(2006)以我国上市公司1998年――2003年的数据为样本,从公司内部治理安排与外部治理环境的角度研究了上市公司现金持有量的决定因素。他们发现,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现金持有量呈“倒U”型关系;第二到第十大股东持股集中度与现金持有量显著负相关;银行债务占总债务的比例与现金持有量显著负相关;与非政府控制的企业相比,政府控制的企业持有较少的现金;企业所在地区的市场化程度越高,其持有的现金越多;企业的成长性、银行债务、地区的市场化程度等因素对企业现金持有量的影响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控股股东的产权性质的不同而不同。
三、公司治理与企业代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