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出口退税审核系统V9

2019-01-12 17:30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出口退税审核系统V9.40等版本升

级的通知

【法规类别】出口退税税收优惠 【发文字号】国税办发[2012]5号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12.01.10 【实施日期】2012.01.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出口退税审核系统V9.40等版本升级的通知

(国税办发[2012]5号 2012年1月1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公告〉》(2011年第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后有关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643号)的有关要求,税务总局组织对出口退税系统进行了修订,并在大连市国家税务局测试的基础上形成出口退税审核系统V

1 / 2

? 北大法宝:(www.pkulaw.com)专业提供法律信息、法学知识和法律软件领域各类解决方案。北大法宝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资料,正式引用法规条文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 欢迎查看所有产品和服务。法宝快讯:如何快速找到您需要的检索结果?法宝V6有何新特色?

2 / 2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出口退税审核系统V9.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小学校本教研制度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