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提高互联网与电视媒体信息可信度对策思考
4.1加强媒体自身对信息真实性把握,树立传播信息道德规范
要让受众对媒体传播的信息能信任的接受,首先媒体要对自身报道的信息内容负起责任。自身的真实性报道应该所有信息报道的根源,由此出发所部报道的信息才能真正的说服受众,让受众看到报道信息的最真实的一面。同时这也是所有做互联网与电视媒体的传播人应该具有的道德品质、素质。以作真实信息为思想基础,然后去对新闻事件做详细的报道才是真正能取信于民的最好办法。提高了媒体自身的可信度,受众们也会相对应的改变思想,这才是媒介与受众应努力营造的传播环境。
4.2研究制定出能制约媒体发布虚假信息的方法
互联网与电视媒体相比,发展时间较短,制度相对不完善是制约互联网向前发展的重要阻碍。电视媒体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已经有了一套较完整的规范体系。所欠缺的只是严格性的遵守。因此真对互联网与电视媒体现阶段需要有不同的制约制度。针对互联网要:
第一,加强网络信息传播的管理。
(一)从体制上加强管理。宣传、文化、公安、电信等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对互联网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的管理及宣传教育,依法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防范和制止利用互联网制造和传播各种有害信息,为网络舆论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是从法律上加强管理。随着互联网飞速的发展,新鲜事物层出不穷,要认真研究互联网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加快立法进程,抓紧制定、完善互联网信息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有关法规的层级和知晓率,为互联网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
(三)是从技术上加强管理。在促进互联网的应用和网络技术的普及过程中,
公安、电信、科研、互联网站等单位和行业应重视和支持对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积极开发和推广不良信息屏蔽和过滤软件、网络防火墙、信息安全监测控制系统等技术产品,增强网络安全的防护能力,为坚决杜绝危害社会稳定的不良信息进入互联网提供强大的技术后盾。
(四)是从行业自律上加强管理。要积极鼓励和引导互联网站和网络服务商遵守行业道德公约,不制作、不传播有害信息,不链接反动、色情网站或网页,并通过开展创建文明网站、开设文明频道、评选文明版主的网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网络道德风尚。
第二,加强网民思想道德建设。网民的高素质是互联网信息传播良性发展的关键。随着网络的迅猛发展,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普及网络知识,提高网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已成为网络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要制定具有普遍适应性、层次较高的网络伦理和道德规范的网络行为守则,约束网民的网络行为,促进网民树立正确的网络观和自律意识,自觉遵守网络道德,增强自身的抗干扰能力和“免疫力”。
第三,加强网络信息传播队伍建设。一是要充实宣传思想工作战线的网上力量。搞好新形势下的宣传思想工作,必须高度重视互联网对社会舆论的影响,加强互联网宣传队伍的建设,把社会责任感强、政治素养高、网络知识丰富、竞争意识强的多栖复合型人才充实到宣传思想工作队伍之中。二是要组建一支互联网网民宣传队伍。网民是网络的主力军,是网络宣传的唯一受众,如果充分发挥网民的自身力量,互联网宣传就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针对电视媒体则要完全遵守已有法律制度,严格按规定履行责任。对不完善的方面要尽快加以弥补,要使得制度完善,需要从最初级就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层层负责的态度才会制作出让人放心的,真实的,让受众接受的信息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