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地(市)

2019-01-18 19:08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

地(市)支局更名的通知

【法规类别】外汇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银发[2001]61号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1.03.15 【实施日期】2001.03.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 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地(市)支局更名的通知

(银发[2001]61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分局:

为更好地发挥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和地(市)支局的职能

1 / 2

? 北大法宝:(www.pkulaw.com)专业提供法律信息、法学知识和法律软件领域各类解决方案。北大法宝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资料,正式引用法规条文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 欢迎查看所有产品和服务。法宝快讯:如何快速找到您需要的检索结果?法宝V6有何新特色?

2 / 2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地(市).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2018年水利与渔业半年工作总结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