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的垂直运输子目,适用于使用混凝土输送泵的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建筑物垂直运输:
(1)建筑物垂直运输按不同檐高,以基价子目中不带“()”的总工日计算,凡基价子目的工日有“()”者不计算。
(2)建筑物檐高以设计室外地平至檐口滴水高度为准,如有女儿墙者,其高度算至女儿
墙顶面,带挑檐者算至挑檐下皮。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电梯问、水箱间等不计入檐口高度之内。
二、地下工程垂直运输:
地下工程垂直运输的工程量按设计室外地平以下的全部混凝土与砌体的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分别计算。
三、构筑物垂直运输:构筑物垂直运输以座计算,基价设置限值高度和每增1 m高度两种子目。每超过限值高度11m时,按每增加1m子目计算,尾数大于或等于0.5 m者,按1 m计算,不足1m时,舍去不计算。
第十六章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说明
一、本章包括塔式起重机基础,大型机械设备安拆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等3节;共38条基价子目。 二、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措施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1.大型机械场外包干运费
(1)包干运费按台次计算,运费中已包括往返运费。 (2)包干运费只适用于外环线以内的工程。
(3)包干运费中已包括了臂杆、铲斗及附件、道木、道轨的运费。
(4)10t以内汽车式起重机,不计取场外开行费。10t以外汽车式起重机,每次场外开行费按其台班单价的25%计算。
(5)机械运输路途中的台班费,不另计取。 2.塔式起重机基础及轨道铺拆费
(1)轨道铺拆以直线形为准,如铺设弧线形时,基价乘以系数1.15。
(2)固定式基础适用于混凝土体积在10m3以内的塔吊基础,如超出者按实际计算。 (3)固定式基础如需打桩时,打桩费用另行计算。
3.大型机械现场的行使路线需修整铺垫时,其人工修整,可按实际计算。若使用路基箱、钢板铺垫时,不分块数和使用时间,以工地为单位计取场外包干运费1799.97元(其中:机械费l664.11元,管理费135.86元);工地使用折旧费276.94元,幢号之间的运输按场外包干运费的60%计取。使用道木铺垫按15次摊销,使用碎石零星铺垫按一资摊销。 4.大型机械安拆费
(1)机械安拆费是安装、拆卸的一次性费用。
(2)轨道式打桩机的安拆费中,已包括轨道的安拆费用。
(3)自升塔安拆费是以塔高45m确定的,如塔高超过45m时,每增高10m安拆费增加20%。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措施费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次
数及安装拆卸台次计算。 二、大型机械场外包干运费
1.包干运费按施工方案以台次计算。
2.自行式压路机的场外运费,按实际场外开行台班计算。
3.外环线以外的工程或由专业运输单位承运者,场外运费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 三、塔式起重机基础及轨道铺拆费
1.轨道式塔吊路基碾压、铺垫、铺道安拆费,按塔轨的实铺长度以米计算。
2.固定式基础混凝土体积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四、大型机械安拆费
1.机械安拆费按施工方案规定的次数计算。
2.塔吊分二次立的,按相应项目的安拆费乘以系数1.2。
第十七章 超高工程附加费 说明
一、本章包括单层建筑,多层建筑等2节;共53条基价子目。 二、多跨建筑物檐高不同者,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前后檐高度不同时,以较高的檐高为准。 三、同一个建筑物有多种结构组成,应以建筑面积较大的为准。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超高工程附加费以首层地面以上全部建筑面积计算。二、地下室工程位于设计室外地平以上部分超过层高一半者,其建筑面积可并人计取超高工程附加费的总面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