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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移送管辖,移送管辖的条件有哪些【优质推荐】
法院受理案件之前会先进行审查,确认该案件是否属于管辖范围,如果不属于的话就要进行移送管辖,移送管辖我们一般人都较少知道以及了解什么是移送管辖,移送管辖的条件有哪些很多人都不知道,所以今天网就来详细给大家解释一下什么是移送管辖,移送管辖的条件有哪些。 一、什么是移送管辖
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 二、移送管辖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
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正确理解本条所规定的“不得再自行移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