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特色经济、培育支柱产业,否则,小城镇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会出现“空城”。因此,在建设小城镇的同时,必须把发展特色经济、培育支柱产业摆到突出的位置。发展特色经济,培育支柱产业,必须立足本地资源优势和条件,围绕建设工业带动型、商贸流通型、旅游拉动型、资源开发型等各具特色的小城镇,来确定产业发展的重点和建立主导产业。农业资源优势强、经济实力弱的小城镇,应确定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个体手工业和农村服务业为重点。把发展特色经济同建设特色城镇结合起来,把建设农业产业化同培育支柱产业结合起来,通过培育一、二个产业和几个龙头企业,建立起小城镇发展的支柱产业优势。有了具有特色的支柱产业,小城镇的发展才具有充足的活力和后劲。
参考文献:
1、朱启臻、叶齐茂:《小城镇建设》,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5.8; 2、傅崇兰:《小城镇论》,山西经济出版社,2003; 3、谢健:《温州小城镇发展启示》,《农村经济》杂志,2002(8); 4、朱启臻:《小城镇建设与农民现代化》,《小城镇建设》杂志,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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