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 权 书
致:江苏省南京市公路管理处
本授权书宣告:南京交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孙军 320103640503203合法地代表我单位,授权南京交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主管 殷惠强 320121197307170033 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省道243线镇江至禄口机场扩建工程施工监理 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江苏省南京市公路管理处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投 标 人:南京交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授 权 人:
被授权的代理人:
日 期: 二○○七 年 十一 月 十六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