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的作用。我国是无产阶级社会主义国家,但我国却存在着严重的贫富差异。从新闻媒体的报道中,我们知道药家鑫家境殷实,其所驾车辆为私家车。其父亲药青伟是总后西安军事代表局驻西安华山机械厂军代表(军方派驻军工企业负责监督、验收工作的人),军人身份,正团级职务,副师级待遇,2010年转业后就一直没有正式就业。母亲是西安北方华山机械有限公司职工(西安北方华山机电公司是中国兵器北方公司下设一军工厂,母亲是该厂物资公司库管员,已退休),家住新城区20街坊(华山厂家属院)军代表楼。而被害人张妙26岁,初中毕业后就一直待在家中,四年前出嫁到同乡宫子村,两年半前生下一个儿子,如今已经两岁半。
从上述对比中,我们可以看出犯罪人和被害人的家庭背景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在药实施犯罪的过程中,阶级因素对其行为的助长作用起的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对于这一点,媒体在报到时没有提及,但根据社会冲突理论,社会阶级因素也是产生犯罪的因素。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出,药家鑫犯罪人格的形成绝非偶然,而是在其具备相应犯罪体质的前提下,由于长期的家庭学校教育以及错误的阶级价值观念引导而形成的。从这一点上来看,药家鑫的犯罪性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第一,错误的信念体系。药家鑫对社会制度、规范和价值准则产生强烈的敌视和对抗态度。具体体现在他对交通肇事后的赔偿制度不满意,认为“撞伤不如撞死”。第二,具有歪曲的需要结构或需要的满足经常处于受挫折状态。体现在药家鑫身上就是自尊心和自信心长期受挫。他的父母都是成功人士,对他要求比较严
格,但是他自己的表现却很一般,并且长相偏低,所以自尊心和自信心一直得不到满足。第三,自我意识发展欠缺。由于药家鑫一直处在其父母的阴影之中,所以有了严重的自卑心理,自我价值准则不成熟,常常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经常出现自杀的想法。第四,具有不良的性格特征 药家鑫由于从小自卑,所以性格比较孤僻,不善于与人交往。这种不良的性格导致他情绪低落,积淀而不得发泄。药家鑫以上的犯罪人特征都具备,可以说有这些因素的人迟早都是要犯罪的。药家鑫是一个正在读大三的学生,也属于青少年犯罪现象。过去一提起青少年犯罪首先想到的就是街头小混混,但是最近几年大学生暴力案件层出不穷,并且影响巨大,如前几年的马加爵案件,都呈现出大学生犯罪的态势,应该引起社会的足够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