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学生男女组20×50米迎面接力,按成绩录取前3名,少于3个队比赛,按参赛队数减1录取(不计入团体总分,不穿钉鞋)。
6、教工组:16×50米迎面接力及6×60米运球接力赛按成绩录取前3名,少于3个队参加比赛,按参赛队数减1录取(不计入团体总分,不穿钉鞋)。 7、团体总分录取:
(1)学生组:录取前3名(以系为单位)。 (2)教工组:录取前3名(以代表团为单位)。 八、体育道德风尚奖:
体育道德风尚奖按《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规定》评选。 九、报名时间及地点:
1、教工参赛名单(运动员号码在前,姓名在后)和报名表的电子档于2011年9月30日下午5点前发送到tiyujiaoyanshi888@126.com或与黄斌华老师联系。 2、学生参赛名单(运动员号码在前,姓名在后)和报名表的电子档于2011年9月30日下午5点前发送到tiyujiaoyanshi888@126.com,或与姜 剑老师联系 。 3、运动员名单需写明各系名称,负责人姓名和电话,过期不予补报。 注:每个代表队要认真填写:领队,教练,联络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同时要认真真实填写每个学生运动员单位、性别、年龄、专业、班级。 九、组委会联系会议:
大会组组委会委员、各代表团领队、各组负责人、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于2011
年9月21日8:30出席组委会联席会议商讨运动会有关事宜。
十、其他:
1、参加径赛运动员须到检录处检录,地点在田径场的东南角;田赛直接到比赛
场地检录。
2、运动员提倡文明竞赛,公平竞赛,持学生证参赛,凡查出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如是学生所为等同考试违纪按舞弊处理,如是教师指示学生所为按教学事故处理。
3、报名参加比赛的学生运动员无故缺席,按人次每次扣除团体总分7分。 4、参加800米跑以上的运动员,于2011年10月10日至11日下午四点半到校医务室进行身体检查,身体合格者方可参加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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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代表团自备号码布:
规格:长25cm,宽20cm,用仿宋体标号。
6、学生组运动员规定编号:(注:男运动员单号,女运动员双号)
人文科学系:1100~1999 经济管理系:2100~2999 信息工程系:3100~3999 机电工程系:4100~4999 建设工程系:5100~5999 教 工:6001~6999
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
第九届田径运动会组委会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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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规定
为了组织好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第八届运动会,激励各参赛单位和运动员积极参与各项比赛,提高体育竞赛工作水平和竞赛成绩,经研究决定,本届运动会开展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活动,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体育道德风尚奖:学生团体组评选一个代表队(以学生代表队为单位评选)。 二、评选条件:
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条件: (1)平时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2)体育竞赛中成绩显著。
(3)严格遵守大会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4)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观众。
(5)遵守大会纪律,比赛作风端正,不吵架骂人,不寻衅斗殴。 (6)胜不骄,败不馁,顽强拼搏,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三、评选方法:
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由评选组无记名投票方式,按条件评选出前1名,然后报大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通过 四、评选组人员: 组 长:黄学雨
成 员: 魏先林 余中光 李丰 张赣源 黎立新 李少华
王家万 高健婕
五、奖 励:
体育道德风尚奖颁发奖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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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田径运动会裁判员
总裁判长: 李贵芳 副总裁判长:王军堂
编排记录组长: 姜 剑 郑 伟 裁判员: 卢誉、赵瑛、熊婷、周晨露 一、径赛
径赛裁判长:王军堂 检录组组长: 朱少刚
检录员:苏华威、陈智琛、刘晓玲、邹国民 检查发令组组长:刘智伟 裁判员:李春晖、蒋子奕 终点组组长: 王军堂 谢林志
终点裁判员: 岑凯、倪国华、李岩、马显涛、金波、肖浪、李亚霖、林建波、邓虎、赖业亮、钟涛、刘伟强、张功华、李蕙桠、邹巧容、李欣 终点记时组组长: 金惠慧
终点记时裁判员:罗晓波、孙宏冉、李硕、赵恒、尹军、周滕、蓝志彬、张道明、 徐啸龙 、宋延国、唐龙、苏华林、林洪涛、吴滔、周丰、黄其文 终点记录裁判员: 黎梅平、唐伟峰、杨迪卿 二、田赛
田赛裁判长:冯志敏 跳部裁判长:吴 宪
投掷裁判员:马彬、刘伟、陈海东、田朝云、陈敏、谢宏资 投掷裁判长:刘 莉
跳部裁判员: 柏韶雷、刘叶青、刘起航、刘姚、王璐、杨连江 趣味运动竞赛裁判长:冯志敏
趣味运动竞赛裁判员:罗宁、何磊、杨玉也、张前、陈晓斌、涂晓阳、郑建成、 张连杰、何志峰、苏红
奖品组长:李 丰
成 员: 朱彦东 李耀明
三、场地器材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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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谢书云
成 员:温彬、涂晓阳、张亚伟、钱中伟、王小威、喻星、刘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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