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921-86 GB 9801-88 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 重量法 空气质量 一氧化碳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法 GB 11737-89 GB 12372-90 GB/T 14679-93 GB/T 空气质量 氨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14669-93 GB/T
空气质量 氨的测定 次氯酸钠 -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 6
14582-93 空气质量 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的测定 气相色GB 14677-93 谱法 GB/T 15262-94 GB/T 环境空气 二氧化氮的测定 Saltzman 法 15435-1995 GB/T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紫外光度法 15438-1995 GB/T 15439-1995 GB/T 空气质量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15516-1995 GB/T 16128-1995 GB/T 16129-1995 GB/T 住房内氡浓度控制标准 16146-1995 GB/T 空气中氡浓度的闪烁瓶测量方法 16147-1995 GB/T 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 17095-1997 7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 - 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居住区大气中甲醛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分光光度法
GB/T 18204.18-2000 GB/T 公共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检验方法 18204.23-2000 GB/T 18204.24-2000 GB/T 公共场所空气中氨检验方法 18204.25-2000 GB/T 18204.26-2000 GB/T 公共场所空气中臭氧检验方法 18204.27-2000
5 室内空气质量检验 5.1
5.2 室内空气中苯浓度的测定方法见附录 C 。 5.3
5.4 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检验方法见附录 E 。 5.5 1、范围
本导则在进行室内空气污染物监测时,对采样点位,采样高度,采样时间和频率,以及采样方法和质量保证措施等项做出规定。 本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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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作为《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配套的空气采样技术的指导原则,适用于《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中所规定的各种化学污染物的采样。
2、选点要求 2.1
2.2 采样点应避开通风口,离墙壁距离应大于 0.5m 。 2.3 采样点的高度:原则上与人的呼吸带高度相一致。相对高度 0.5m~1.5m 之间。
3、采样时间和频率
4、采样方法和采样仪器
根据污染物在室内空气中存在状态,选用合适的采样方法和仪器,用于室内的采样器的噪声应小于 50dB 。具体采样方法应按各个污染物检验方法中规定的方法和操作步骤进行。
5、采样的质量保证措施 5.1
5.2 流量校准:采样系统流量要能保持恒定,采样前和采样后要用一级皂膜计校准采样系统进气流量,误差不超过 5% 。
5.3 空白检验:在一批现场采样中,应留有两个采样管不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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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按其他样品管一样对待,作为采样过程中空白检验,若空白检验超过控制范围,则这批样品作废。
5.4 5.5 在
T —采样时采样点现场的温度( t )与标准状态的绝对温度之和,( t+273 ) K ;
P 0 —标准状态下的大气压力, 101.3kPa ; P —采样时采样点的大气压力, kPa 。
5.6 每次平行采样,测定之差与平均值比较的相对偏差不超过 20% 。
6、记录和报告
本方法主要依据 GB 11737-89 居住区大气中苯、甲苯和二甲苯卫生检验标准方法—气相色谱法。
1.2
1.3 干扰和排除:空气中水蒸汽或水雾量太大,以至在碳管中凝结时,严重影响活性炭的穿透容量和采样效率。空气湿度在 90%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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