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要把排查化解突出矛盾纠纷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应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具体措施,推动排查化解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和群众监督评价。建立定期征求群众意见制度,发挥群众的监督评价作用,努力推动排查化解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要强化考核工作,对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制度不健全、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矛盾纠纷突出的部门、单位,应予以通报批评。
康巴什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劳动监察大队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