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3.2.4 通讯联络组职责:
(1)确保与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2)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用手机或对讲机保持联络)。
3.2.5 技术支持组职责:
(1)提出抢险抢救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2)指导抢险抢救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3)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4)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3.2.6 疏散引导组职责: (1)保护受害人财产。
(2)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岗,维持工地内抢险救护的正常运作。
(3)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畅通,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的进入。
(4)抢险救援结束后,封闭事故现场直到收到明确解除指令。 3.2.7 抢险抢救组职责:
(1)实施抢险抢救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
的 个 5
(2)寻找受害者并转移到安全地带。
(3)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4)抢险救援结束后,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3.2.8 医疗救护组职责:
(1)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感染等)。
(2)使重度受伤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3)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伤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进行护理。
3.2.9 后勤保障组职责:
(1)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
(2)提供合格的抢险救援的物资及设备。 各部门成员为各组成员。 四、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任何人收到可能发生的水上作业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立即报告本单位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并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同时通知有关单位(部门)采取相应行动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扩大。可能造成一级或二级水上作业安全事故时,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通知各职能部门进入预警状态,可能造成三级水上作业事故时,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下达防范措施指令,并连续跟踪事态
的 个 6
发展,一旦发生事故,根据安全事故的等级,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当汛期来临时项目部要每日观测水位根据水位来推测施工是否安全,项目部积极与地方的气象、水运、水利、河务、医院、防洪抗汛等部门保持联系,将应急预案抄报有关部门,以便遇有险情时能及时取得支援。
4.2 预警行动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安全事故进行预警。预警级别根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一般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严重)
发生一般以上事故或百人以上的公共安全事件 Ⅱ级(严重)
发生亡人事故或百人以下五十人以上的公共安全事件 Ⅲ级(较重)
发生重伤事故或五十人以下十人以上的公共安全事件 Ⅳ级(一般)
发生伤人事故或十人以下的公共安全事件
四级分别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预警信息可通过通信、网络媒体和广播、电视、报刊等发布。
预警信息内容包括: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4.3 信息报告程序
的 个 7
4.3.1 信息上报
特别重大(Ⅰ级)和重大(Ⅱ级)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单位及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及时向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抢险救灾,同时在1小时内向地方政府部门、上级主管理部门报告。对后续处置情况也要及时报告。
当发生Ⅰ级应急相应时,接收人员除向项目经理汇报外,应立即向苍溪县安监局汇报,24小时应急电话为:0839-5222850。
当发生Ⅱ级应急相应时,接收人员除向项目经理汇报外,应立即向集团公司安质部汇报,24小时应急职守电话:0531-82516839。
发生较大(Ⅲ级)突发事件后,要在第一时间及时向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报告。项目部在接到报告后按规定1小时内向地方政府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发生一般(Ⅳ级)突发事件后,要在第一时间及时向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报告,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按规定要求1小时内逐级上报。
4.3.2 信息传递
事故发生后,除了用通迅工具简单汇报外,还应当用传真及书面资料向有关部门汇报。 五、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1)发生事故(险情)发生一般以上事故或百人以上的公共安
的 个 8
全事件的事故,为Ⅰ级应急响应。
(2)发生事故(险情)发生亡人事故或百人以下五十人以上的公共安全事件的事故,为Ⅱ级应急响应。
(3)发生事故(险情)发生重伤事故或五十人以下十人以上的公共安全事件的事故,为Ⅲ级应急响应。
(4)发生事故(险情)发生伤人事故或十人以下的公共安全事件的事故,为Ⅳ级应急响应。
5.2响应程序
(1)当启动Ⅰ级和Ⅱ级应急响应时,工区在第一时间及时向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报告,同时在1小时内向地方政府部门、上级主管理部门报告。对后续处置情况也要及时报告。等汇报的同时要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应急预案实施后,工区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统一指挥、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原则配合地方和上级部门进行救援。
(2)当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时,要在第一时间及时向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报告。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按规定1小时内向地方政府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集团公司、监理等有关部门汇报。
(3)当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时,事发地的施工工班迅速做出应急响应,救护伤员、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向工区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及时向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报告,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按规定要求1小时内逐级上报。
的 个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