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培训试题
一、 填空题
1.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立法的目的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3.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4.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作好安全检查记录。
5.登高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关证书,身体状态良好,要求无恐高症;登高作业前严禁喝酒;登高作业禁止在恶劣环境条件下作业;登高时人先于工具上,撤离时工具先于人下。
6.在旧机房作业时,不得随身带钢笔,手表和穿有金属纽扣的衣服。有些工具应包括绝缘材料,以免碰触运行的设备而发生事故。
7.每天工作完毕离开现场前,必须清理作业现场,切断施工电源,检查(火源)及其他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后才能离开工作现场。
8.设备的加电必须向客户提交加电操作申请,严禁代替客户对设备进行加电操作,设备加电工程督导必须到达现场,严禁远程指导施工方加电操作;如果客户拒绝设备加电应立即联系办事处PM进行协调; 9.企业和人员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获得防护用品。 10.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1.企业必须对安全生产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2.企业应在(施工现场)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
13.发生事故后,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立即如实)报告当地监督管理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破坏现场,毁灭证据。
14.单位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安排(专门人员)现场管理,遵守安全措施。 15.企业应在(施工现场)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
16.企业应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服),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危害。
17.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18.防护用品、设备、机具、和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建立(资料)档案,按国家规定及时(报废)。
19.禁止在有(火灾、爆炸危险)处吸烟,用明火。用火按规定先办手续,采取消防安全措施,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20.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21.施工现场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制定降噪措施。
22.对列入工程概算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采购,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23.夯土机漏电保护器额定电流不应大于(15)mA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秒。
24.每台电动建筑机械,手持工具都应装漏电保护器,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毫安,额定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秒。动作特性小雨30mA.s,漏电保护开关工作零线必须?? 25.雨季使用移动电器必须使用(合格)劳动用具。
26.电焊现场10米内不能放(油类、木材、氧气瓶、乙炔瓶)等。 27.装卸乙炔瓶或石油气瓶应(轻装轻卸)不得抛、碰、滑、滚等。
28.办公生活区应保持卫生,垃圾应存放在(密闭式)容器中,定期(灭蝇)及时(清运)。
29.按规定(控制和处理)县城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震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措施。 30.两个以上单位同一区域内作业,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的,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职责和措施,并制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检查和协调。
31.单位应向作业人员(预先)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可能造成的危害。
32.【安全生产法】第十三条规定,按本法法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33.吊篮升降必须独立保险绳,绳径不小于(12.5)毫米,人员佩戴好安全带。负荷不得超过(120kg/m2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2)米,横向水平杆(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米。垂直偏差不大于1/2000
34.防护用品配备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原则,用人单位配备。 35.三级教育分为(公司级)(项目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36.作业人员上岗前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岗。 37.遵守(消防安全)规定,采取(消防安全)措施。 38.指挥者信号有(哨声)(手势)(旗语)(通讯设备)。 39.作业人员有权获得(防护)用品。
40.不安规定设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停业整顿)可并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41.单位应安排设计措施和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专业性较强)的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42.施工现场消火栓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物品。
43.生活区应有必要设施和空间,高度不低(2.5米)通道宽度不小于(1)米,床铺高于地面(30)厘米,床不小于(2)平方米。
44.氧气瓶、余阙平间距不小于(5)米,明火作业不小于(10)米。 45.扑灭火灾不构成犯罪的(警告、罚款或15日以下拘留)。 46.单位应(安排)防护用品,培训的(经费)。
47.安全措施和临时用电协议经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发生事故(立即)上报,(1)小时内报告(单位负责人)(24小时)内书面报告当地政府。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48.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未安装栏杆的烟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上下跑道及斜道的两侧边、卸料平台侧边)。 49.国家队严重万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50.不得因人员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紧急撤离而降低工资、福利,或解除(劳动合同)。 51.单位应在有较大危险的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2.负责人受刑事处罚(五年内)不得担任负责人。
53.单位应赔偿责任的,不承担或负责人逃匿,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4.单位不合条件,发生事故,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不够刑事的对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55.生产中违反安全规定发生重大事故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恶略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56.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发生事故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恶略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57.违反消防管理,通知改正,拒绝执行的造成后果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58.十五日以下拘留的(公安)部门执行。
59.生产法中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三种
60.行政责任是国家机关认定(行为人)违法,承担的后果。 61.吊装、爆破时,应安排(专门管理人员)现场安全管理。 62.负责人发生事故时,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63.施工前没对安全技术做出说明,没完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处(五万以上十万以下)罚款。 64.强制违章施工的追究(刑事责任)
65.单位应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岗。 66.事故调查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原则。
67.分包不服从管理发生事故的,(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68.安全措施和临时用电协议经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69.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考核后任职。 70.救援预案由(总承包单位)编制。
71.用没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自升式设施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72.用国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的危及安全的设备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责令停止建设或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73.特种作业必须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没有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责令停止建设或停业整顿并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74.夜间,施工处必须设立(红色警示灯)。
75.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损坏、挪用或拆除停用(消防设施),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通通道、
76.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多地方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77.起重机需带载行走不能超过允许重量的(70%),离地高度不得大于(500mm)毫米。
78.【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12日国务院28次常务会议通过,公布,(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79.施工现场必须用临时消防车道宽度不得小于(3.5米),保证畅通,禁止在车道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80.单位设备眼设施验收合格(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放在设备的显著位置。
81.配电箱开关箱进出线口应在箱体的(下底部),严禁在 上、侧 、后或箱门处。 82.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83.潮湿或离地面高度低于2.5米的人工挖孔孔下照明必须是(36V)以下安全电压灯具。 84.单位应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85.檀、坑、沟边 1 米以内不得推土、堆料、停置机具。开挖深度超过 2 米时,必须在周边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并靠挂密目安全网。
86.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87.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简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米,乙炔气瓶、氧气瓶与施焊点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0M。
88.建筑安全检查中“四口”是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
89.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去》第十三条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90.施工企业必须坚持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是指公司级安全教育、项目部或工程处级安全教育、施工队级教育。
91.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合格后方可任职。
92.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9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94.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95.施工单位对到达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总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96.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 97.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消火栓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物品。 98.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99.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罚款或者10日下拘留。
100.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01.模板拆除作业之前,应确认混凝土强度已达到设计要求,应对作业区进行围圈、设置明显标志或监护人员。
102.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103.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104.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105.起重指挥信号有哨声、手势、旗语和通讯设备。
106.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括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107.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持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108.蛙式夯实机作业时,应一人扶夯,一人传递电缆线,且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
109.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战报告后,应立即如实报告当地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破坏事敌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110.架子工在脚手架上作业时应穿防滑鞋和佩戴好安全带。
1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建筑企业和企业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112.人工挖扩桩孔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装有漏电保护装置。
113.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114.建设工程施工之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人、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115.三违指违章指挥、 违章操作 、 违反劳动纪律 。
116.工程项目施工必须实行安全技术逐级交底 制度纵向延伸到全体作业人员 。 117.
专业需要正确穿戴和使用相应的劳保用品。
从事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118.在通信机房作业时应遵守通信机房的管理制度严禁在机房内饮水、吸烟 。 119.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必须使用干粉灭火器严禁使用水和泡沫灭火器。 120.机房内施工不得使用明火需要使用明火时应经相关部门批准。 121.清洁熔接机时严禁使用含氟的喷雾清洁剂 122.使用直接电源的仪表电源的正负极性不得接反。
123.搬运易燃、易爆物时应分装分运避免暴晒存储时应分开存放必须远离火源和高温严禁将危险品存放于职工宿舍或办公室内。
124.在供电线及高压输电线附近进行通信线路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和使用绝缘工具 。
125.进入地下室、管道人孔前必须进行气体检查和监测确认无易燃、有毒、有害气体并通风后方可进入。
126.对地下管线进行开挖验证时应防止损坏管线。严禁使用金属杆直接钎插探测地下输电线和光缆。在地下输电线路的地面或在高压输电线下测量时严禁使用金属标杆、塔尺。严禁在雨天、雾天、雷电天气下在高压输电线下作业。
127.设备加电时必须沿电流方向逐级加电逐级测量。
128.从事微波、移动通信基站天馈线安装等工程项目的高处作业各工序的工作人员必须着用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拖鞋、硬底鞋、或赤脚上塔作业。
129.交流线、直流线、信号线应分开布放不得绑扎在一起如走在同一路由时间距必须符合工程验收规范要求。非同一级电力电缆不得穿放在同一管孔内。
二、 单选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29日由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2002年6月 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自 D 起施行。
A.2002年6月29日 B.2002年7月1日 C.2002年10月1日 D.2002年11月1日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指的是 B 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设机构,其工作人员都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运营单位 B.生产经营单位 C.企事业单位 D.施工单位
3.生产经营单位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 B 。
A.责任保障 B.安全生产保障 C.组织保障 D.重点保障
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000年9月20日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国务院令(第291号),并于 A 起正式施行。
A.2000年9月20日 B.2000年10月1日 C.公布之日 D.2001年1月1日、
5.在市区打洞时,应先了解打洞地区是否有煤气管、自来水管或电力、光(电)缆等地下设备。如有上述地下设备时,应在挖到 C 厘米深后,改用铁铲往下掘,切勿使用钢钎或铁镐硬凿。
A.20 B.30 C.40 D.50
6.电气设备的交接试验一般是由 B 负责,要求符合《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规程》。
A.施工单位 B.电业部门 C.维护单位 D.维护人员
7.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是 B 。
A.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B.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C.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D.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8.电气安全主要包括人身安全、 B 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