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尔镇下旧庄村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考评及奖惩办法
为加大我村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推进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党政军企共建”活动环境卫生整治任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并根据《认真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实施意见》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全面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为目的,通过加强对整治活动的检查考评,督促农户认真履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职责,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农村环境面貌逐步得到根本改变。
二、组织机构
农村环境卫生检查考评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村委会共建活动领导小组实施检查考评。具体职责是:负责制订统一的检查考评办法、规则和标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检查考评;负责公开、公示检查考评结果;根据考评结果提出评比表彰和实施奖惩的意见等。每次集中检查时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检查组,负责实施检查考评工作。
三、考评范围与内容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评,主要是检查考评各村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
四、考评办法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由定期检查、日常考核组成。量化记分采用百分制,综合考评总分为100分,其中定期检查、日常考核分别占考评总分的70%、30%。
(一)检查方式:检查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随机抽查、现场记录、汇总打分的办法进行。
1、每周组织一次定期检查,具体时间为周六。具体步骤是:
(1)组建机构。在每次检查前,由村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成环境卫生整治检查组。
(2)分组检查。对各自然村和巷道逐一检查。依据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检查标准,深入现场开展实地检查并详细记录现场检查情况,如实填写检查考评现场问题记录单。现场检查中,随机抽检点位数量必须占到检查点位总数的70%以上。
(3)反馈结果。实地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召集反馈会,通报检查情况,反馈检查结果。
(4)量化记分。每次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召开全体检查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汇总有关情况,依据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讨论审定各检查小组的量化评分结果。
五、奖惩办法
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成效显著,整治任务完成好、投入大的自然村、巷道和农户,由村委会给予奖励。
未完成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任务、未履行门前三包协议的,经查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西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农户责任并对其给予100—500元的处罚,严重者处罚2000元。
附件:
、村街环境卫生整治考评标准
、乡村主次干道环境卫生整治考评标准 12
附件1
村容环境卫生整治考评标准
一、村容村貌
1、达到“四净”(路面净、河道净、绿地净、设施净)、“五无”(无明曝垃圾、无乱涂乱画、无砖头瓦块、无柴堆草堆、无积水横流)标准。
2、镇政府所在地村庄和村主街道墙体粉刷美化(标准:粉刷1米高浅灰色墙裙,墙裙以上全部涂白)。
3、水沟盖板完好齐全,下水道畅通。 二、环卫设施建设
1、垃圾桶(箱)、垃圾清运车数量能满足实际需要,垃圾桶(箱)四周清洁,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日运。
2、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按季度更新。 三、组织管理与队伍建设
1、成立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保洁员队伍,名单、职责上墙。
2、建立《村民环境卫生公约》、《村民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制度》,并张贴公布。
3、建立《清扫保洁制度》、《垃圾收集管理制度》、《保洁员管理办法》、《清扫保洁人员工作制度》,有相应记录,保洁员补助按时足额发放。
4、建立《垃圾车管理制度》、《垃圾箱管理制度》、《垃圾填埋场管理制度》,明确人员,落实职责。
5、建立《环境卫生监督制度》,定期公示执行情况。
附件2
乡村主次干道、河道环境卫生整治考评标准
1、道路两侧、河道内整洁、畅通,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无乱堆乱放现象。
2、道路两侧排水渠内无垃圾,无杂物。水沟盖板完好齐全,下水道畅通。
3、道路两侧商店、市场所有物品一律进院、进店经营。 4、道路两侧无违章搭建、残垣断壁和有碍观瞻建筑物;低矮破旧院落或空地有景观围墙遮挡。
5、主次干道公路两侧树木统一涂白(标准:自下而上,涂白1米,上画红圈,整齐划一);道路两侧视线内所有建筑物墙体一律美化(标准:粉刷1米高浅灰色墙裙,墙裙以上全部涂白)。
6、道路两侧户外广告牌、彩旗、横幅、遮阳棚等乱搭乱建、乱扯乱挂一律清除;清理整治道路两侧店外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