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财政局2015
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财政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财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财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财政法规、规章和政策,根据园区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财政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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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制订园区财政政策及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制定构建地方公共财政体系的政策、制度;
(二)参与园区国民经济的决策和管理,运用财政、税收、补贴等经济杠杆,对经济运行进行调控和监督;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企业财务、劳动工资、人事管理、人才引进、科技管理及招商引资等体制机制改革;
(三)依据《预算法》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算和决算,组织并监督年度财政预算的执行;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入、非税收入(包括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制订有关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及办法;合理调度、及时拨付财政资金;研究并推进园区国库收付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园区罚没财物的管理、监督工作;制定和规范各项财政收入和支出管理的具体办法,组织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
(四)联系、协调与国税、地税等部门的税政业务工作;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或授权进行税政检查;贯彻执行国家授权的地方税减免规定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监督各类税收减免和有关税款退库事项;
(五)管理园区财政公共支出,协调分配、管理监督各种专项资金;组织贯彻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拟定园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及各项财政资金的监督办法;负责政府采购政策的制定、管理和监督,编制园区政府采购计划和预算,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定园区统一的有关开支标准;
(六)管理和监督各种财政性经济建设支出;审查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的概、预、决算,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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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国债转贷等各种有偿使用资金;
(七)组织执行国家颁布的企业财务制度和国家与企业的分
配政策;管理园区的境内、外企业财务,审查汇总财务决算; (八)贯彻《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及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管理全区会计工作,负责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的管理,组织实施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九)负责园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财政监督检查的规章及实施办法;监督财政、税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会同有关部门检查财政收支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 (十)制定财政职工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做好财政系统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和软环境建设工作。
第二部分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财政局2015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报表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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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财政局2015年度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29.6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29.66万元, (二)支出总计429.6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6.53万元;
2.项目支出403.13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信息化建、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其他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财政局2015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3万元,项目支出403.13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6.9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97万元、财政事务73.97万元、行政运行26.5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2万元、信息化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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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4万元、其他财政事务支出36.98万元、其他支出355.69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5.8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5.8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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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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