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采用程控电话进行通讯,其备用方案为派专人通知或相邻区域人员通知。
08.4 紧急处置
根据事故类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 08.4.1 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1 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问清事故地点的基本情况,立即按本预案中确定的预警程序及方式,通知本预案中规定的相应救灾指挥人,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确定应急救援等级,制定救援方案,指挥救援队开展救援工作。
2 救援队迅速组织撤退灾区和受威协区域的人员,抢救遇难人员,探明事故地点、范围及气体成份、发火源并立即扑灭。
3 调度室立即通知机电组切断灾区电源防止二次爆炸。
4 所有井下人员立即戴好自救器,在值班管理人员的组织与带领下,按《作业规程》的有关要求,撤到地面。
5 应急救援指挥人员立即通知风井司机矿井进入灾变状态,要严格监视风机运转状况,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并通知井口检身员封锁井口,严禁非救援人员入井,并通知矿灯房清点矿灯,各班组在井口清点出井人数并向指挥部汇报。
6 如果爆炸以后,现场仍有明火时,能直接灭火按灭火要求进行处理,防止抢救过程中发生二次爆炸。
7 确认无二次爆炸可能时,应迅速修复被破坏的巷道和设施,恢复正常通风,排出烟雾,清理巷道。
08.4.2 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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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问清事故地点的基本情况,立即按本预案中确定的预警程序及方式,通知本预案中规定的相应救灾指挥人,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确定应急救援等级,制定救援方案,指挥救援队开展救援工作。
2 迅速撤离灾区人员和抢救遇难人员,应戴好自救器撤退。 3 矿调度室立即通知井口、变电所切断灾区电源。
4 所有井下人员在管理人员的组织与带领下,按作业规程、安全措施或指挥部确定的路线撤到地面。
5 组织矿山救援队抢救遇难人员。
6 对充满瓦斯的主要巷道应加强通风,并迅速将高浓度瓦斯直接引入回风道中排出矿井。
7 迅速恢复正常通风,排出巷道内有害气体,清理突出的煤炭。 8 若突出引起煤炭自燃发火,则按火灾事故的要求处理,若引起瓦斯爆炸则按爆炸事故处理。
08.4.3 发生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1 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问清事故地点的基本情况,立即按本预案中确定的预警程序及方式,通知本预案中规定的相应救灾指挥人,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确定应急救援等级,制定救援方案,指挥救援队开展救援工作。
2 迅速查明并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协的人员,积极组织矿山救援队抢救遇难人员。同时探明火灾地点、范围及发火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火灾瓦斯向有人员的巷道蔓延。
3 当发生火灾时,凡受到威协的所有人员在管理人员的组织与带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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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作业规程、安全措施或指挥部确定的路线撤出危险区。
4 调度室立即通知机电组切断灾区电源,防止在处理事故过程中人员触电和发生爆炸事故。
5 根据已探明火区地点、范围,确定井下通风方式,其中在进风井筒及井底车场发生火灾时,可用全矿反风措施;在井下其它地点发生火灾时,应保持风流方向不变,控制火区的供风量,在入风下山巷道发生火灾时,必须采取防止由于火风压而造成主风流逆转的措施;在采煤工作面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通风,必要时可适当增加风量可防止瓦斯爆炸;在掘进巷发生火灾时,不得随意改变原有通风状态,需要进入巷道侦察或直接灭火时,必须有可靠的措施。
6 选用灭火方法,在灭火初期,火区范围不大时,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控制火势,直接灭火无效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方法封闭火区,并规定为隔离火区而建筑的封闭墙的位置和建筑顺序,封闭火区时应采取防止瓦斯爆炸。
7 在抢救和处理事故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有害气体,防止一氧化碳中毒和瓦斯爆炸。
8 设专人观察顶板危岩,防止顶板冒落伤人或影响正常通风。 08.4.4 发生冒顶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1 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问清事故地点的基本情况,立即按本预案中确定的预警程序及方式,通知本预案中规定的相应救灾指挥人,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确定应急救援等级,制定救援方案,指挥救援队开展救援工作。
2 探明冒顶区范围和被埋压、堵截的人数和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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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积极恢复冒顶区的正常通风,若暂不能恢复时,可利用水管、压风管等对埋压、堵截人员的输送新鲜空气。
4 处理中始终坚持由外向里,加强支护,防止二次冒顶,必要时可掘通向遇难人员的专用巷道。
5 若遇大块岩石威胁遇难人员时,可使用千斤顶等工具移动石块,但应尽量避免破坏冒落岩石的堆积状态。
6 遇冒顶人员必须在管理人员的组织与带领下,按作业规程、安全措施或指挥部确定的路线撤出危险区。
08.4.5 发生水灾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1 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问清事故地点的基本情况,立即按本预案中确定的预警程序及方式,通知本预案中规定的相应救灾指挥人,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确定应急救援等级,制定救援方案,指挥救援队开展救援工作。
2 现场人员尽可能采取措施抢救和堵水,防止事故扩大,如果水势凶猛,情况危险无法处理,凡受到威协的所有人员,必须在管理人员的组织与带领下,按作业规程、安全措施或指挥部确定的路线由低水平向高水平撤退。
3矿井发生水灾事故后,应以最快的速度安装清理水沟,分秒必争地组织排水抢救工作。在抢救中要根据透水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组织指挥救灾。当透水量较小,透水后淹没了矿井的部分采区的巷道,使部分采区的人员被水堵或淹没在水下边。应从两个方面组织抢救:一是应迅速组织救护队,侦察水位上所有地点,寻找抢救被淹水位上的所有人员,查清被水淹堵的准确人数。如果水位正在上升中,救护队进入独头平巷侦察或抢救人员时,一定要派人观察独头平巷外出口处水位的增长情况,防止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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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高堵住了救护人员的回路;二是应利用通往被淹采区的所有通道,组织力量,分头组织清理巷道水沟排水进行抢救。
4、在抢救水灾事故中,要认真分析、判断被水堵在里边遇险人员的位置,要详细调查被水淹没或被水堵住的巷道状况及遇险人员的工作地点,分析透水后可能逃避的方向,判断遇险人员是否有生存的条件。指挥部必须以抢救活人为指导思想去部署各项抢救工作,不能看到水位己高于遇险者所在地点,就轻易地做出遇难人员已经死亡的结论,否则就会贻误战机,使本应得救人员死亡。
5、发生突水事故后的处理
①矿井采掘地点局部范围发生突水事故后,事故发生地点人员应立即汇报应急救援指挥部,事故地点负责施工的责任人(班长)应根据现场情况、应急救援指挥部安排及扶贫煤矿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规定的避灾路线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将施工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②矿调度室根据事故汇报程序汇报值班领导及有关单位和人员。生产部室及有关采掘班组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携带有关资料在调度室或指定地点待命。
③矿长是处理突水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技术负责人、县安监局有关领导和矿山救护队队长的协助下,制订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计划。在矿长未赶到前,由值班副矿长(值班领导)负责指挥。
④矿技术负责人在矿长的领导下,组织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等因素,并制订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⑤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人员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⑥其它单位人员根据矿长的命令和各自职责开展救护工作。 ⑦突水事故发生期间同时对涌水区域进行全面停电,防止人员在水中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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