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1目的
?? 召回已售出的不合格品,杜绝质量事故的危害性。 ?? 2职责
?? 2.1总经理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的处理。 ?? 2.2市场部负责不合格产品的召回。 ?? 2.3技术部负资不合格产品的验证检验。 ?? 3工作程序
?? 3.1市场部应建立销售记录,详细记录售出产品的日期或批号,销售流向。 ?? 3.2退货
?? 3.2.1市场部接到顾客提出的退货要求时,应查阅销售流向记录,验证退货品是否与记录一致。
?? 3.2.2技术部根据顾客要求,按照产品执行标准,确定检验项目并检验,验证是否为不合格品。
?? 3.2.3如检验合格,市场部与顾客协商解决。
?? 3.2.4如检验不合格,市场部应填写退货记录,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退货手续。
?? 3.2.5退货品按不合格处理程序执行。 ?? 3.3产品质量事故召回不合格品
?? 3.3.1发现产品质量事故,市场部应查阅《产品销售流向记录》,
查明数量。并负责召回不合格品。
?? 3.3.2凡不影响食用安全的情况下,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 3.3.3凡对食用有危害及卫生指标不合格的,总经理应会同市场部,按照销售记录对产品进行紧急召回。
?? 3.3.4对召回产品的,总经理应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 4相关记录
?? 《产品召回/消费者投诉受理记录》 ?? 6.5食品运输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