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的纽带,规范使用汉字的意义尤其重大。对于社会上在使用汉字时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她非常忧虑。希望通过媒体的权威和力量,扭转这种不良风气。
针对信上所说的现象,记者走访了一些相关人士。
谢华是一名小学五年级学生的家长,针对社会上语言文字使用不规范的现象,她说:“孩子才上小学,对汉字和词语的理解尚在启蒙阶段,还不具备准确辨析词语意思的能力。所以对孩子来说,学习汉字的第一印象十分重要。现在有些广告巧借谐音、乱用成语,给孩子的学习带来不少困惑。还有就是繁简字的混用,像一些商店的店名,如:茶‘?’、‘?’器、代‘?’等。更过分的是‘胡乱’使用繁体字,例如:日‘?’,正确的繁体字应为‘?’;‘?’燥,正确的繁体字应为‘乾’。这样错上加错,让小孩如何分辨。”
何姝丽是一位高中语文教师,有20多年的教学经验。谈到规范语言文字使用的话题,她不无忧虑地对记者说:“其实有些字词究竟该怎么用,我也拿不准。比如‘想象’的‘象’字,在第四版《现代汉语词典》中是‘像’,在最新的版本中,则改为‘象’。可是我们的教科书,包括教学参考书,仍然使用‘像’。不仅学生糊涂,老师也未必能搞得清楚。有些字词按照不同的语词工具书有不同的标准答案,以哪个为准,怎么教,这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采访中,《辽宁青年》杂志社的文字编辑岳抒青向记者反映,汉字错用滥用的现象在文字工作者身上体现得更为明显。从杂志社的来稿
中,编辑们经常会发现各式各样的语言错误,以最常见的错别字为例,甘拜下风误写作甘‘败’下风;出现了神‘州’六号;九州写成九‘洲’等等,这样的错误屡见不鲜。当然,有时候我们也难免会困惑,搞不清字词的正确用法。汉字的规范需要社会的共同努力,单凭文字编辑是远远不够的。
通过调查记者发现,广告行业中,用字用词不规范现象最为严重。记者随手翻开一张都市报,发现其刊载的广告上不规范用语竟达4处。如:“一月26日”、“马自达33月隆重上市”……电视广告中,更是充斥着很多乱用成语的现象,像面包广告的“追求领鲜”;杀蚊的蚊香,是“默默无蚊”,止咳的糖浆,是“咳不容缓”……这些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第二章十三、十四等有关条文规定。
电视字幕应重视汉字规范
高更生
今年春节晚会电视字幕上出现“神舟”误为“神州”之类的错误,影响很坏,由此想到字幕的确应当特别重视运用规范汉字。国家200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一章第三条明确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电视机在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已经普及,是广大群众丰富业余文化生活的重
要工具,因此运用电视字幕推行规范汉字是非常有利的。但不可否认,在电视字幕上确实经常出现不规范汉字。
字幕上最常见的不规范字是把“重叠、覆盖、?嗦、?望”分别误作“重迭、复盖、罗嗦、了望”。1964年发布的《简化字总表》原来就是这样简化的。1986年重新发表时作了调整,《关于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的说明》中指出:“‘叠’、‘覆’、‘?’不再作‘迭’、‘复’、‘罗’的繁体字处理。”“‘?’依简化偏旁‘罗’类推简化为‘?’。‘?’字读‘liǎo’(了解)时,仍简作‘了’,读‘liào’(?望)时作‘?’,不简作‘了’。”一般人不了解1986年《总表》的这些变化,而且这是在1964年《总表》发表22年之后才修改的,人们已经养成了习惯,这是出现错误的重要原因。另外,在电脑里打这几个词有时也出现错误写法。电脑常用字库是国家标准总局1981年5月1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312-80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收汉字6763个),由于这个字库在1986年《总表》修改后没有跟着修改,因此字库里根本就没有“?、?”这两个字,只有从电脑“插入”的“符号”中查“20902”大字符集,才能补上。一般没有汉字简化知识的人自然要写错了。《简化字总表》是经国务院批准1986年正式重新发表的,是汉字规范化的重要依据,作为电脑中经常运用的通用字字库,不应违反国家的正式规定。
其次,字幕上经常错用繁体字。繁体字及隶书、篆书等有一定的运用范围,不能随便乱用。现在经常出现的问题是一些电影、电视剧的总标题乱用繁体字。例如电视台播放的电视剧《乔家大院》和《搭错车》的“乔、错、车”就写作繁体;而《爱上单眼皮男生》中的“单”写简化字,却把“爱”写作繁体,真不知道写者是什么意思。追究误写繁体
字的原因,很可能写者认为标题运用繁体字更郑重,其实没有道理。因为简化字才是国家规定的规范汉字,联合国已把我国以简化字为标志的规范汉字确定为工作用的6种文字之一,这是在很郑重的场合运用的;我国各级政府的公章都采用以简化字为标志的规范汉字,北京天安门外面墙壁上的大字标语“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和“中国共产党万岁”,其中原来的繁体字后来都换成了简化字,这也是简化字运用于郑重场合的重要标志。
另外,字幕上经常出现别字,比较生僻的字或常用的同音字容易用错。下面是近期在字幕上发现的别字:“飞扬跋(拔,括号内是别字,下同)扈”、“真知灼(卓)见”、“兢兢(竞)业业”、“贻(遗)笑大方”、“迫不及(急)待”、“高粱歉(欠)收”等。这就需要写字幕者加强语言文字修养,提高自身素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国家在语言文字方面的重要法规,我们必须认真学习、贯彻,绝对不允许轻视,因此应当学习好国家关于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部门发布的语言文字方面的具体规定。电视字幕用字的规范与否,对社会的影响很大,特别是对中小学学生,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恳请影视界负责制作字幕的专家一定认真对待,确保电视的字幕上不再出现不规范汉字。(作者单位:山东师范大学)
规范语言文字需要全社会努力
本报通讯员 魏雯 黄卓 本报记者 郭扶庚
带着调查当中各界人士在使用汉字中遇到的问题,记者来到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采访了词典编辑室副主任程荣研究员及第五版《现代汉语词典》的两位主持人晁继周、韩敬体研究员。
群众规范意识需加强
记者:当今社会上用语不规范现象泛滥,您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
程荣:这是社会发展中一种正常现象。语言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词汇越来越丰富,新词新语新用法也会不断出现。新词中那些鲜活的、规范的、符合汉语词汇构词规律的,就能经得住时间的考验,有生命力;而那些生造乱造的,不合汉语词汇发展规律的,只能风行一时,最终肯定要被淘汰。当今社会上用语不规范现象比较严重,这与人们的规范意识比较差有很大关系。有些人盲目求新求异,不按照汉语词汇规律乱用生造词,或是不规范地使用汉语词汇,这样做的结果是影响正常交际,或是影响交际效果。而当这种求新求异影响社会交际时,它是不会被大众认可的,这是词汇发展规律。
这封读者来信中提到的问题很好,应当引起重视。个别问题我们可以讨论。比如广告语言,像面包广告的“追求领鲜”;止咳糖浆的“咳不容缓”等,这都是在特定情况下,用谐音法造出的广告效果。对待这种广告,我想能不能宽容一些,一味的批评指责可能也达不到规范的目的。是否可以灵活地在活用的字上加一个括号或引号,这样既起到了广告作用,又不误导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