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 质 质 量 管 理 玻璃瓶检验通用标准 文件编号 版 本 页 码 生效日期 BQ/WI-PG087 O/A 6/6 2016年1月8日 材合格。否则,判定该批包材异常,依据抽样标准按相应的检验方法对异常项目进行复检,若复检结果为合格,则判定该批为合格,否则,则判定该批为不合格。 8.2 供货异常 在卸货时发现部分有异常现象,如雨淋、破损、脏污等,应分开检测,完好的,作正常检测;对存在异常的包材,应直接作相应的处理。 8.3 异常处理 对于8.1、8.2中涉及到的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包材,我司有权作部分或全部拒收处理。 9、本标准经厂长批准生效后执行,原有相关文件同时废止,如有与本标准条款相冲突时,以本标准为准。 10、附录 《来料抽检标准》 《来料检验记录表》 5 4 3 2 1 0 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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