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宣传管理办法

2019-01-19 16:04

郑州市第八十八中学对外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根据市、区教育局关于教育宣传工作的指导意见,把握正确的宣传和舆论导向,进一步加强学校宣传工作力度,及时、准确、全面的宣传学校教育教学动态,丰富校园文化,展示学校形象,扩大社会影响力,提升学校知名度,特制定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继续秉承“让每一个生命体得到最佳发展”的办学理念,继续坚持“务实求真(出发点),继承创新(手段),团结向上(氛围),优质高效(目标)”的工作要求,发扬我校教师“仁爱、博学、精业、尊重”的教师文化,走学校内涵发展之路,将我校在教育教学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展现给社会各界,为我校塑造良好的育人形象和口碑作出应有的努力。 二、领导小组 组长:杨东辉

副组长:刘文玉、孙艺、赵路明

成员:梅亮、何忠玲、杨振伟、张安钢、刘石宏、张丽鲜,各年级长、教研组长、班主任等。

外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办,是学校对外宣传的主管部门,梅亮任办公室主任,外宣办公室辖校级宣传员和各处室、各年级、班级宣传员,校级具体负责学校对外宣传上报、统计等工作,学校各部门要给于积极的配合,协同工作;学校各年级长、各处室主

任、教研组长和各班级班主任是本部门的对外宣传的负责人,要结合本年级或本部门的工作实际选出一名本年级或本处室的宣传员,配合学校做好宣传工作。 三、宣传内容

宣传的主要内容是能够反映我校积极的校园文化氛围和特色教育为主,具体包括学校“文明创建、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成效、学校重点工作、学校最新动态、班级活动动态、校园文明风貌及好人好事、师生荣誉、教育教学改革、教师队伍建设和校园特色活动及品牌活动、教学教研活动及成果、先进师生典型事迹等。 四、总体目标

校内宣传:做好橱窗、黑板报、展板、校刊、广播站等宣传阵地,主要由政教处、团委负责。

校外宣传:定时在学校网站、微信平台发布信息动态;向东区教育信息网、郑东新区文明办等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学校的有关信息;每年年底到下年年初拟定制作年度校史史志等;积极向郑州日报、河南日报等媒体投稿,争取多种途径参与电台活动、电视新闻活动,力争扩大宣传范围;拓宽思路积极向中原教育等新媒体和自媒体投递信息,扩大学校在全市和全省的影响力。 五、任务分解

1、学校办公室负责各类大型校级行政会议、及学校整体工作的宣传,具体做好校内各年级、各部门宣传与信息报送工作的审核与整理,定期向教育局上报信息,负责学校网站和微信平台的运行。

2、教务处负责学校教学管理、“课内比教学”、常规教学先进典型、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成果方面的宣传。 3、政教处、团委负责学校德育工作、学校学生重大活动、安全教育活动、“课外访问万家”、班主任管理、班级文化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宣传,特别是对“课外访问万家”、班级活动、班级足球联赛、特色社团建设、少先队活动、拓展活动等先进典型的宣传。

4、工会负责教职工工会活动等方面的宣传。

5、总务处负责后勤管理、校园安全设施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的宣传。

6、各年级、各教研组、各班级负责年级教育教学、学生动态、管理工作创新等方面的宣传。

五、工作程序

1、对外宣传实行校长负责制,在每周的行政例会、全体教工会、升旗仪式、年级会、教研会、部门例会、开学典礼、散学典礼、学校大型集会时各有关负责的部门要组织宣传人员进行摄影摄影和后期的宣传报道。

2、活动结束后要保证新闻的时效性,拍摄的照片和影像资料各部门要做好档案的保存,照片要使用PS或美图秀秀等图片处理软件进行加工处理,标准为像素800X600,格式jpg,每篇新闻不得少于6张照片;新闻内容标题为宋体2号加粗、正文仿宋3号,一般字数不要少于120字;新闻稿的文体可以是消息、通讯或评论等,但不要出现抒情等非应用文体。

3、各班级发布的信息上报给政教处,各年级、各教研组发布的信息上报教务处,各处室根据自己分配到的网站后台账号和密码登录网站进行信息的采编,采编后经学校主管领导审阅修订后进行发布。

4、各部门所采集的信息上报上级部门统一由校办办理,校长和主管副校长签字后方可上报上级部门。

5、凡是进行外出进行的宣传活动需提交外出活动申请,经校长和主管副校长签字同意方可进行,否则一切后果由行为人负责。

六、考核措施

(一)根据新闻宣传工作范畴,综合考核分各层面网站发稿、网络宣传、常规工作三大部分。在正常进行对上发稿情况统计通报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各处室每周每月每学期发稿情况及自身工作进展进行考核。

(二)学校各处室报送新闻稿件情况由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每学期对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外宣传考核实行积分制:报送校级网站0.5分;区级媒体网站加1分;市级媒体网站2分、国家级3分,学期末办公室将对将对各处室的对外宣传积分进行统计,并根据积分情况评选出对外宣传先进处室和先进工作个人。

(三)发稿得分情况实行周上报、月公示制度,各处室务必于每周五上午10:00前将本处室对上发稿情况严格按照统计表格(见附件1)上报办公室宣传邮箱280083722@com,凡被各级媒体刊发的新闻类稿件,要及时备份或留取证明并存档,上传新闻稿件务必做好日常纸质存档,且于每季度每月的28日前上报办公室存档。 附件1

2017年各处室发稿情况统计

处室 政教处 团委 教务处 办公室

东区教育信息区级以上网站 网 学校网站 2017年3月6日

附件2

各部门对外宣传名单

姓名

所在部门 QQ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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