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品牌专业评估指标需提供的主要信息及考察方式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需提供的主要资料/说明 1、学校事业发展的五年规划; 2、品牌专业建设的领导组织机构; 3、品牌专业的改革与建设方案; 4、品牌专业的支持政策; 5、品牌专业的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 1、专业建设经费预算及执行情况; 2、本专业经费拨付的文件; (省里未安排专项经费的专业,只考察学校专项经费安排与使用情况。) 1、本专业实验教学经费投入情况; 2、本专业电化教学设备清单; 3、主要专业图书、期刊目录、电子资源目录(在图书馆、资料室核查)。 1、专业教师队伍的基本情况一览表及职称、年龄、学历结构分析; 2、专业负责人的个人简历; 3、师资队伍建设尤其是青年教师培养情况(包括政策、措施与实施情况)。 1、近两年专业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主讲教师的基本情况(包括学位、职称、年龄、性别、所学专业及等); 2、新进教师岗前培训情况。 1、专业教师承担的教学研究项目一览表; 2、专业教师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一览表; 3、专业教师教学研究获奖情况一览表。 以上项目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查阅文件资料;调查问卷;统计数据核实;师生座谈等。 考察方式 1.目标和措施 *1.1专业建设目标、思路与措施 查阅文件;与有关领导、专业教师座谈。 *2.1专项经费 2.专业条件 2.3实验教学设备、专业教学场所与专业图书资料 实地考察;调查问卷;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师生座谈;听取汇报等。 *3.1队伍结构与素质 3.师资队伍 *3.2主讲教师 3.3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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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科学研究 1、专业教师承担的科研项目一览表; 2、专业教师科研获奖情况一览表; 3、专业教师科研成果一览表; 4、专业教师学术交流情况; 5、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的材料。 以上项目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科研成果与教研成果不能重复计算。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指国务院及其相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授予的科学研究成果奖励。) 提供近四年的专业培养方案。重点考察培养方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内容及执行情况。 1、本专业课程建设与改革的政策、措施及效果; 2、本专业校级、省级、国家精品课程名单; 3、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选用教材情况一览表、自编教材和教辅资料一览表、自制多媒体课件及其他电子教学资源一览表。 1、专业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落实情况及效果; 2、实验室开放与管理情况; 3、校外实习基地基本情况一览表; 4、近四年专业实习安排计划及学生的实习报告; 5、专业实习经费安排及拨付情况。 1、学校和院系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2、近四年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指导教师和评阅成绩; 重点考察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性,教师指导、评阅的情况及论文(设计)成绩的符合度。 查阅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落实情况;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师生座谈;调查问卷;抽查学生的实习报告;抽查近两年毕业论文(设计)(约10%)。 *4.1专业人才 培养方案 *4.2课程建设 4.教学改革与建设 *4.3实践性教学 4.4毕业论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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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学风情况 1、本院系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政策措施; 2、近四年来专业学生受到校级及以上荣誉表彰奖励情况。 1、大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省级及以上); 2、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省级); 3、专业学生公开出版专著、发表论文与创作、获得专利技术的情况。 以上情况需填写详细的清单。 4、本院系关于鼓励学生开展课外科研活动,参加学科竞赛的政策措施。 师生座谈;调查问(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学科竞赛包括:“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卷;查阅相关文件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资料。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湖北省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等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活动。美术类、表演类专业学生在权威部门组织的专业评奖活动中获得奖励,体育类专业在省级及以上体育竞赛活动中获得奖励的,可纳入本项指标考核范畴) 1、考察专业近两年第一志愿录取率和录取成绩; 2、提供近四届优秀毕业生代表的就业情况(每届10人); 3、提供近两届毕业生就业抽样调查情况。 1、专业教师接受培训基本情况; 2、组织专业、课程研修等教学研讨和学术研讨情况; 3、本专业教师面向外校、外院系开设选修课程的情况; 4、专业实验室面向外校、外院系开放情况; 5、专业教学改革成果的交流情况(包括专业教师在全省、全国会议交流以及外校同行参观考察情况)。 5.人才培养质量 5.2大学生科研活动与学科竞赛 5.3社会声誉 6.示范辐射作用 6.1教学资源共享与教学改革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教师座谈。 7.专业特色和优势 *7.1专业特色和优势 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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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估的步骤
1、学校自评。高校根据《评估方案》开展自评,提前1个月将自评报告和评估申请报我厅高教处。
2、现场考察。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到高校进行评估验收。 五、评估的结果
评价指标体系共有7项一级指标,16项二级指标,其中标*者为重要指标共8项。合格标准为:16项二级指标中合格指标数≥14,同时8项重要指标全部合格。
经专家评估合格,我厅审核确定的品牌专业建设项目,我厅将授予“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称号。专家评估不合格的建设项目,限期整改后再验收;整改仍不合格的,我厅将撤销立项,同时对学校申报新的品牌专业立项项目予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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