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 在 单 位 (主管部门)推 荐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州)党委政府、省直部门或中央在川单位主管(代管)部门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6-
填 表 说 明
1. 姓名:用字要固定、规范,长度在2-10个汉字之间,超过10个汉字的,应做压 缩处理。
2.出生日期:用公历,用“.”分隔年、月、日,如1986.03.01。
3.出生地:只填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生在国(境)外的,填出生国家(地区) 名称。
4.文化程度: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 5.学位:国内外获得的最高学位。
6.毕业时间:最高学历毕业时间,填至月,如1964年5月毕业填写1964.05。 7.毕业学校:最高学历毕业学校。文化程度、学位、毕业时间和毕业学校应相互对应。 8.从事专业:指现正从事的专业。
9.工作单位:指专家的工作单位名称(以单位公章全称为准,限15个汉字)。 10.工作时间:指参加工作的起始时间,填至“月”,如1965.09。 11.单位类别:填写下列类别之一: 企业/事业
12.单位性质:填写下列性质之一: 国有/民营/合资/外资/其它 13.在岗状态:填下列几种状态之一:
一线应聘 退居二线但未离退 离退休后被应聘 14.党政职务:指现正在担任的最高行政职务。高等院校只填至校(院)系两级。 15.联系电话:按区号-电话号码形式填写,如:028-86740085-2118。 16.邮政编码:指工作单位的邮政编码。
17.回国年份:指曾在海外(含台、港、澳地区)定居的华裔专家归国工作的时间。 含建国后从大陆出国留学、进修学成取得外国国籍或居住权的回国人员。 18.何处归来:应与回国年份相对应。 19.博导年份:被批准为博士生导师的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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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进博站年:进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作博士后的年份。 21.主要专业工作经历:简要填写主要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22.获奖情况:成果获奖情况只填写获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家部委批准奖 励的情况,具体种类如下:
国家自然科学奖 国家技术发明奖 国家科技进步奖 国家星火奖 省部级科技进步(成果)奖 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 其它省部级奖(填写出具体奖名称)
获奖等级和排名应按获奖证书的等级和排名填写,均要求以阿拉伯数字表示。 23.主要突出贡献事迹:指作出的突出贡献、学术技术水平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限300个汉字,含标点)
24.代表论文和著作:填写最能代表本人水平及成就的论文、著作,注明刊物或出版 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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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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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学科、专业目录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O一四年印制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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