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零 一 四 版 南 京 市 教 育 信 息 手 册
二零一四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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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纳思书院教研组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京市小升初教育信息
一、小升初政策解读 ....................................... 3 二、小升初择校方法 ....................................... 7 三、南京市初中名校巡礼 .................................. 10 四、南京小升初时间轴 .................................... 14 第二部分 南京市中考升学指南
一、中考政策解读 ........................................ 17 二、中考录取与择校 ...................................... 19 三、南京市高中录取分数线 ................................ 21 四、南京市高中名校巡礼 .................................. 23 第三部分 江苏省暨南京市高考政策解读
一、江苏省高考政策 ...................................... 24 二、高考录取解读 ........................................ 25 三、江苏省高考录取分数线 ................................ 29 四、211与985大学巡礼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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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南京市小升初教育信息
一、小升初政策解读 1. 学生户籍审定
户籍审查对象,分为两类:A。本市应届小学毕业生 B。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A、本市应届小学毕业生
1、户籍审定要求三者一致,三者具体指户籍、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学生户口原则上需要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2、如遇以下4种户口相关特殊情况,学生可持相应证明,按正常情况就近入学:
①毕业生的户口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出国定居等情况的,;
②父母离异,毕业生的户口随法定监护人(有产权证)在施教区常住的。 ③毕业生的户口随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的。
④毕业生的户口随父母户口落在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3、如遇以下4种户口或住房特殊情况,由相应区县教育局安排入学: ①毕业生家庭因拆迁等原因尚未重新购房的,应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和有关材料,由毕业生全家原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局安排入学;
②毕业生家庭拆迁后重新购房、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和有关材料,由新购房屋所在地区县教育局安排入学。
③毕业生的户口在迁入地户籍审查认定结束后才迁入的,由迁入地所在区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
④毕业生全家无产权住房,且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分离的,由毕业生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
4、户籍审定中其他特殊情况的毕业生,由区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
B.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1、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时,须提供材料: ①毕业小学的学籍材料;
②户口簿、在流入地的暂住证;
③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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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关证明。 2、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由其就读小学所在区县教育局按本区县规定执行。
2. 免试就近入学
南京公办初中按“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招生。市区县教育局划定各初中学校施教区,小升初阶段开展户籍审定工作,给每个学生提供一个公办校学位,确保学生入学工作。在此基础上,如果有择校需求的再重新选择。
A. 免试就近入学,包含两个概念:
1、免试,要求学校招生都不得进行学科性考试,即语数外的书面考试。
2、就近入学,相对就近入学。因学校布局及各中学招收学生人数不同,“就近”并不是绝对意义上地理位臵的远近。只有小学毕业生被分配到施教区内的中学,才叫“就近入学”。
免试就近入学,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每个学生享受平等的权利和公正的待遇,减轻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及升学压力,相对而言,保障了义务教育阶段各校生源质量的均衡,有利于缩小初中办学差距,促进各校由生源竞争向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和办学特色竞争的转变,调动各校办学积极性。
B.就近入学,引申出两个概念: 1、施教区,施行教育的区域,限定为公办校,又称学区。 2、学区房,被划分到学区内拥有产权的房屋。
3. 跨区借读生回原籍登记
跨区借读,是指学生户籍所在施教区在A区,实际在B区学校就读。
学生就近入学、民办学校电脑派位面向区内学生,要求跨区借读学生回原籍登记,即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指定地点办理。
登记,是指各区对跨区借读的学生及父母的产权证和户口本进行核定,看该生是否符合南京市学籍管理规定的条件,而借读学生毕业考试仍在原就读小学进行。
A.跨区借读生监护人办理登记手续时,须携带:
①《借读生回户籍地登记通知单》(在就读小学领取);
②户口簿(学生户口应随父母在同一户籍); ③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应是学生法定监护人);
④一寸学生照片一张(注:白下区要求两张一寸学生照片)。
B.在外市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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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登记手续时,还须携带《应届小学毕业生证明》,证明上须由就读小学填写评语并加盖公章。
C. 借读学生毕业考试仍在原就读小学进行。
4. 择校志愿表填报
每年6月初,南京市应届小学毕业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每人只能填报一所学校),规定不允许空白,如果不参加电脑派位则填写“放弃” ;6月22日左右,南外、民办初中和区内试点公办初中统一电脑派位;6月23日左右,开通电脑摇号结果查询电话。
有择校意愿的学生可以在南外、民办初中校或区内试点公办学校3个选择中选填一所。家长学生在填报时需携带户口簿及18位身份证号码户籍的复印件。市内借读生还需携带《南京市借读生回户籍地登记通知单》。学生只能在规定范围内填报一所民办初中校或南京外国语学校或区内试点公办学校,且不得重复报名,否则所填志愿一律无效。
南外、民办学校以及区内试点公办学校电脑派位计划,招收的范围是南京籍小学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参加电脑派位。具备相关条件、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学校入学。
填报择校志愿流程:
①家长填写:家长按要求填报志愿表完毕后交还学校;
②学校核对:学校组织专人核对学生志愿表中的身份证号,保证与其户口簿(户籍证明)上身份证号完全一致;
③学校录入:学校使用统一录入程序将学生的志愿信息输入电脑,并打印出一式上下两联志愿核对表;
④家长核对:家长核对打印出的志愿核对表,确定无误后签字,交一份给学校,另一份本人留存。
注意:
①核对表如有错误,学校应及时修改信息,并重新打印核对表让家长签字,有错误的核对表学校将及时收回并销毁;
②签字认可的择校志愿核对表交还学校后一律不得更改志愿,并作为派位录取的原始凭据,以备必要时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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