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亮化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挖填、及土包方、预埋敷设、基础浇注。路灯安装等 二、 合同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三、 质量标准:合格。 四、
工程价款(预、决算)编制依据:
(一)本工程为三类市政工程。结算方式按《湖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版》、
《湖南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版》工料单价计价的计价程序,取费按《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费用定额版》,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企业管理费费率、工程利润费率按中间值取定。规费费率、税金按照标准取定。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计取基数及费用率的通知》执行,材料按施工工期月份的平均信息价执行;
(二)本工程合同造价暂定为 元。 五、 工程款支付方式:
(一)合同签订,基础工程完成,支付预算金额的50%; (二)工程灯具完成立杆,支付至预算金额的70%; (三)亮灯调试结束,支付至总金额的95%; (四)5%的质保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清。
六、 双方职责:
(一)、乙方应必须做到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安全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在施工期间若发生安全问题和意外人身伤害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