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规划主要成果简介
1.规划期限与范围 2.规划原则与依据 3.规划回顾与问题 4.城市性质与职能 5.城市人口与用地 6.用地布局与分项 7.实施建议与总结
规划期限与范围
规划期限 近期:2004-2010年 远期:2010-2020年
规划范围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范围:为整个市域范围,据全市土地资源调查,全市总土地面积6.44万平方公里。 城市总体规划重点范围:为中心城区,中心城区现状为32平方公里,规划工作重点集中在中心城区面积50-70平方公里范围以内。
郊区规划的范围:以界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668) 城市性质与职能
城市性质:内蒙古自治区西部的中心城市之一,以开发绿色产品及新型工业为主的河套园林城市。 城市职能:
1、中国西北部重要口岸城市职能。 2、内蒙古西部地区经济和文化中心职能。 3、内蒙古西部地区交通枢纽之一。
4、内蒙古西部资源承载和物资集散流通职能。 5、市域的综合服务职能。 6、市域各项产业服务基地职能。
7、市域较高标准的生态涵养和园林示范职能。
城市人口与用地
城市人口规模:
2010年为37万人; 2020年为5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