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全煤职业经理人办字〔2011〕2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主管部门、省煤炭工业协会,各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管理机构、认定机构、培训机构,各煤炭企事业单位: 按照《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执业资格条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行业标准编号:MT/T1031-2006)的要求和规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已 连续六年在行业内开展了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工作,对于推动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经营管理人员职业化进程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6号)提出的“加快推 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要求,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决定2011年继续组织开展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工作。请你们按照《2011年 全国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统筹安排好2011年资格认证的各项工作。全国煤炭行业现代远程教育培训网会员单位按照《关于利用 全国煤炭行业现代远程教育培训网开展2011年中、初级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培训的通知》(中煤协会培训中心网培字〔2011〕4号)要求,做好 2011年中初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工作。 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的相关文件、表格均可在国家煤炭工业网(www.coalchina.org.cn)“教育培训”栏和中国煤炭教育网(www.coaledu.cn)上查询和下载。有关事项可直接向全国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管理办公室咨询。 联 系 人:王全强、焦 洋
联系电话:010-84264159(兼传真)、84264052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3区煤炭大厦1102室 邮政编码:100013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2011年全国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工作
实 施 意 见
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发展的第一资源。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工作开展六年来,体系逐步完善、规模不断扩大、影响日益加强,先后有4357名经营管 理人员获得了各等级职业经理人执业资格。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根据商务部、国资委要求开展的煤炭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全国煤炭工业双十佳矿长、优秀
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申报登记表 2011年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申报汇总表 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申报人联系表
矿长评选,以 及部分省份和企业的招商引资活动,都把经营管理人员是否具备煤炭职业经理人执业资格作为重要条件。许多企业把培育梯次合理的煤炭职业经理人团队作为加强企 业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的有效措施,开创了企业人才培养使用的新局面。
为做好2011年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工作,在总结已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工作,要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上下联动,形成认证工作合力
各级认证管理机构要积极向当地政府组织部门、人事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汇报煤炭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工作的开展情况,大力推荐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项目,争取将 其作为当地选聘煤炭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必备条件。同时,把走访企业作为重要的宣传手段,帮助企业转变育人用人观念,推动煤炭企业建立培训、推荐、使用相结合 的职业经理人工作制度,为煤炭职业经理人的发展壮大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送教上门,积极拓展现场培训
各认证管理、培训机构要树立送培训到企业的观念,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组织好集中培训的同时,积极走访企业,争取多在企业举办现场培训班。现场培训班可不受全国集中培训时间约束,只要条件成熟并经行业及省级管理认证机构批准即可举办。
(三)注重梯度,加大中、初及准级职业经理人认证工作力度
各省级机构、各企事业单位要把认证的重点放在中、初级职业经理人上,对中层和基层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素质提升和执业资格认证,打造比例合理和层次均衡 的煤炭职业经理人队伍。同时,积极引导已取得初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认定证书2年以上或中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认定证书4年以上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符合其他申 报条件的基础上申报中级或高级职业经理人执业资格。 各煤炭院校,要从职业生涯设计的角度,积极鼓励应届毕业生申报准级职业经理人执业资格。
(四)拓展培训平台,与高校非学历管理人员高端培训相对接
各 高校经全国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行业认证管理办公室”)同意后,可在开展MBA、EMBA、EDP(高级经理人发展课程)等 非学历管理人员高端培训的同时,按照《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培训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增设职业经理人课程,行业认证管理办公室将视同学员参加了相应 的认证培训。符合条件并申报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执业资格的学员,在培训结束后可直接参加由行业认证管理办公室组织的全国统考。对统考合格和资格认定评审通 过者,颁发相应的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执业资格证书。 (五)做好煤炭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注册工作
对注册日期为2006年2月6日的煤炭职业经理人开展继续注册工作(取得职业经理人证书的,每五年注册一次),具体办法另文下发。 二、申报流程
申报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3月21日-4月20日):企业(院校)组织报名、初审和报送; 第二阶段(4月21日-4月30日):省级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管理
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认证管理办公室”)受理、审核企业报送的申报材料; 第三阶段(4月21日-5月8日):行业认证管理办公室受理、审核各省及有关企业报送的申报材料。 (一) 申报条件
《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执业资格条件》(以下简称《执业资格条件》,可从国家煤炭工业网或中国煤炭教育网上查询、下载)为申报的基本依据。 (二) 个人报名 申报人从网上下载、填写并打印《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申报登记表》(以下简称《申报登记表》),报本企业相关业务部门。 (三) 企业初审
企业相关业务部门依据《执业资格条件》和《申报登记表》的填表说明对申报人所填内容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进行汇总,填写《申报汇总表》和《申 报人联系表》(从国家煤炭工业网或中国煤炭教育网上查询、下载),并上报省级认证管理办公室。尚未组建省级认证管理机构的省份,煤炭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行 业认证管理办公室申报。 (四) 省级认证管理办公室审核
省级认证管理办公室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进一步审核,并在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签署意见后:1、将本省高级职业经理人《申报登记表》一式3份,《申报汇总表》 及《申报人联系表》各一份,二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以及其它申报材料等报送行业认证管理办公室;2、将其他等级职业经理人的《申报汇总表》一份及二寸彩色免 冠近照2张报送行业认证管理办公室。 三、认证培训及全国统考
高级职业经理人认证培训由行业认证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 中、初及准级职业经理人认证培训由省级认证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 (一) 培训时间
1. 高级职业经理人,集中培训时间为5月21日至5月30日。 2. 中级职业经理人,集中培训时间为5月18日至5月30日。 3. 初、准级职业经理人,集中培训时间为5月15日至5月30日。
4. 煤炭远教网会员单位按照《关于利用全国煤炭行业现代远程教育培训网开展2011年中、初级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培训的通知》(中煤协会培训中心网培字〔2011〕4号)要求执行。 (二) 培训课程
各培训机构以提高申报人员的综合素质为出发点,按照培训大纲要求科学设置课程,并报省级认证管理办公室和行业认证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 培训教材
为保证培训效果和便于参培人员的后续学习,行业认证管理办公室组织编写了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培训指定教材。请各培训机构做好教材的征订工作,具体事宜请和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联系(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16-83885370)。 (四) 培训证书 学员培训完毕,由培训机构颁发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一印制的《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培训合格证书》,并作为参加全国统考的依据之一。 (五) 全国统考 1.考试时间
中级、初级及准级:
知识测试 5月31日上午09:30-11:30; 能力测评 5月31日下午15:00-17:00。 高级:
笔试:由小情景分析题和案例分析题两部分组成,统考时间为5月31日上午09:00-11:30;
观点论述答辩:每个学员按自行选择的题目展开不超过20分钟的论述,统考时间为5月29-5月30日。 2.考试地点
为方便学员参加考试,考场一般设在学员培训所在地,具体事项由各培训机构另行通知。
四、资格认定
各级认证中心组织具有相应层次和资格的行业专家5-9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格认定。
五、证书管理
经专家认定取得职业经理人执业资格的,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一颁发相应等级的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执业资格证书。证书实行注册制度,每5年注册一次。 六、费用管理 (一) 收费标准 1. 培训费
高级职业经理人每人每天400元; 中级职业经理人每人每天260元; 初级职业经理人每人每天160元;
准级职业经理人培训费收取标准由各培训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行业认证管理办公室备案。
各认证培训机构不得随意变更培训费标准,一旦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 教材费
根据选用教材的实际价格收取。 3. 认证费
认证费包括管理费、专家评审费等,标准为: 高级职业经理人1500元/人; 中级职业经理人1000元/人; 初级职业经理人600元/人; 准级职业经理人100元/人。 4. 证书费
高级职业经理人400元; 中级职业经理人300元; 初级职业经理人200元; 准级职业经理人50元。 (二)费用交纳办法
1. 培训费、教材费在培训时由培训机构代收,并开具发票。
2. 认证费、证书费在认定工作结束后,由认证机构另行通知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