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乡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审批申报表(JKSP2)
项目号:
总编号: 受理日期: 单位名称 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区 申报主体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或 负责人 授权委托人 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申报人承诺: 本表填报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并对其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任何虚假,将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与审批机关无关。 申报单位(人): (签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本次报审内容 建设地址 注意事项: 1、请详阅本表的申报要求,并按要求备齐文件及图纸,随本表向我局申报。
2、我局对报送的文件及图纸审查受理后,将受理通知单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凭此受理通知单到窗口领取审理结果。
申报材料:
(一)出让地
(1)长沙市城乡规划局规划审批申报表;
(2)建设单位申请报告、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建设用地规划申请表(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4)规划依据图(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发改委立项批复或发改委投资备案批准(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6)安置用地需附市国土局核实的安置指标(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7)转让地需原土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审批单、用地红线资料及转让协议(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8)规划设计条件书(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9)拍卖地需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出让合同、国土测绘成果、成交确认书、用地红线图及电子数据(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红线图电子资料须CAD文件格式); (10)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承诺书,相关会议纪要或领导批示或签报等其他相关资料; (11)申请材料的电子文件。 (二)划拨地
(1)长沙市城乡规划局规划审批申报表; (2)建设单位申请报告及授权委托书;
(3)建设用地规划申请表(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4)规划依据图(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发改委立项批复或发改委投资备案批准(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6)安置用地需附市国土局核实的安置指标(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7)转让地需原土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审批单、用地红线资料及转让协议(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8)规划设计条件书(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9)调查红线(原件)、国土测绘成果(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10)选址意见书(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11)国有土地划拨需提供国有土地收回证明,集体土地新征或划拨需提供区政府、镇政府、村委会的意见;
(12)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承诺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14)所有申请材料的电子文件。
说明:
1、文本、文件资料:按顺序整理成A4大小的文本并编写页码,所有复印件资料须提供原件查看,项目申请人对原件和复印件的一致性负责,并要求原件持有者签注“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加盖公章。
2、电子资料:文档需提供word、pdf格式或扫描图片JPG格式,图纸需提供CAD文件格式或扫描图片,建筑环境景观设计、景观总平面图、效果图、鸟瞰图、材质图需提供图片JPG格式。所有必备材料中的文件名称需准确命名,能够反映文件的真实内容,不能以无意义的数字或字母来命名,并请按以下表格建立文件夹对电子文件进行分类整理。 总文件一级文件夹二级文件夹及文件名称 夹名称 名称 申请报告、规划审批申报表、授权委托书、建设用地规划申请表、立项及01申请材料 相关批复 02用地手续 测绘成果、土地地籍证明、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规划设计条件书、规划审查通知单、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报建图审查通知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并联审查批复、消防审查通知、合法性审查意见书、论证通知单、职能部门意见、规划局部修改要点通知单、规划审批表单 规划依据图、现状地形图、用地红线图、总平面图、调查红线、定位红线图、设计方案、平立剖面图、施工图、建筑环境景观设计、景观总平面图、效果图、鸟瞰图、材质图、调整前控规图则、调整后控规图则、竣工验收图 放线报告材料、经济指标复核、建筑面积复核、公示材料 工程可研报告、论证报告、交通影响分析、消防设计专项说明、日照分析、项目防火责任书 会议纪要、承诺、领导批示、依法建设保证书、批后管理材料、其他 03审批材料 建设工程名称 04方案图形 05放线核面 公示 06专项论证 07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