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第四十届学生会
净月校区权益部部长 史建生 净月校区权益部副部长 李奕璐 钟虞佳 本部校区生活部部长 苏 洋 本部校区生活部副部长 徐一鸣 赵伟辰 净月校区生活部部长 古勇波 净月校区生活部副部长 焦 楠 马宇驰 本部校区文艺部部长 本部校区文艺部副部长 净月校区文艺部部长 净月校区文艺部副部长 本部校区体育部部长 本部校区体育部副部长 净月校区体育部部长 净月校区体育部副部长 本部校区民族部部长 本部校区民族部副部长 净月校区民族部部长 净月校区民族部副部长 本部校区女生部部长 本部校区女生部副部长 净月校区女生部部长 净月校区女生部副部长 林鹏达 彭 苗 徐天琦 王玥萌 毕 森 刘健松 李 莹 黄云飞 王 丽 张天祎 于 航 赵天彤 任 航 马诗源 张晓丹 戴 健
共青团东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会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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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第四十届学生会
关于增补李一聪同学为东北师范大学第四十届
学生会主席团副主席的说明
为了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根据团中央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第4条第10款关于“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在校内学生组织中的主体作用,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管理和服务。校级学生会组织须明确一名主席团成员负责学校学生社团工作;已设立校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其主要负责人须由校级学生会组织负责学生社团工作的同学兼任。”经东北师范大学第四十届学生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
增补东北师范大学第十六届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李一聪同学为东北师范大学第四十届学生会副主席,主持社团工作。
共青团东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会 201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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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第四十届学生会
关于东北师范大学第四十届学生会主席团
人员构成及分工的说明
东北师范大学第四十届学生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经研究决定:
调整东北师范大学第四十届学生会关于主席团人员构成的设臵,确定东北师范大学第四十届学生会主席团由7人组成,分工如下。
主席团:
刘佳玉,主席,主持校学生会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权益部、民族部;联系文学院学生会、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地理科学学院学生会。
方鑫,副主席,本部校区主席,主持本部校区学生会工作,分管学研部、体育部、女生部;联系教育学部学生会、马克思主义学部学生会、化学学院学生会、体育学院学生会。
叶皓,副主席,净月校区主席,主持净月校区学生会工作,分管宣传部、文艺部、生活部;联系外国语学院学生会、美术学院学生会、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学生会、政法学院学生会。
李一聪,副主席,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主持学生社团工作。 李鹏,秘书长(兼),协调校团委与校学生会工作。 王硕,办公室主任,分管校院两级学生会骨干培训工作,联系历史文化学院学生会、物理学院学生会、商学院学生会、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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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第四十届学生会
学院学生会。
王煌,净月校区学研部部长,分管校学生会外联工作,联系经济学院学生会、软件学院学生会、环境学院学生会、传媒科学学院学生会。
共青团东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会 201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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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第四十届学生会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常务代表委员会
2014年第一次全体会议
关于常务代表委员会委员卸职递补的确认案(草案)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关于“东北师范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常务代表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常代会)卸任、调离工作岗位,其委员职务自行卸免。委员由校学生会新任主席团、各学院(部)新任学生会主席递补,卸免和递补须经学生代表大会常务代表委员会全体会议确认。”的规定和常代会委员工作变动的实际情况,常代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确认:
(一)东北师范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常务代表委员会2013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以来(截止2014年4月7日),常代会委员王屾、刘宇昊、马广垚、王伟、王放、王琳等21位同志已经离开了校学生会主席团、各学院(部)学生会主席的工作岗位,以上同志的常代会委员职务自行卸免。其中刘宇昊、王屾、李行、巩袁、姚新月、李弘扬6位同志的常代会主席团职务同时自行卸免。
(二)新任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李鹏、叶皓、王煌、李一聪(传媒科学学院学生会主席),新任各学院(部)学生会主席徐萌、董修齐、贾轶群、潘婉婷、陆昱炙、吴雷鸣、张赢今、曹勇勇等22名同志递补为常代会委员。原常代会委员:教育学部学生会主席方鑫、文学院学生会主席刘佳玉、历史文化学院学生会主席王硕因当选第四十届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其常代会委员职务继续保留。
(三)东北师范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常务代表委员会应由28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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