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危险源:窒息 告知措施:
(1)挖孔桩超过六米时必须安设通风设施(鼓风机)。 (2)孔内照明要清晰。 (3)孔外要做好窒息应急措施。
(4)详细控制措施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6、危险源:起重伤害 告知措施:
(1)吊车工、指挥人员要了解起重机械性能。 (2)起吊时必须专人指挥。 (3)起重工持证上岗。
(4)具体起重控制措施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7、危险源:架桥机倾覆 告知措施:
架桥机纵向两条轨道之间及横向三条轨道之间应保持水平、平行,必须设挡铁,有上下纵坡时,应有防滑措施;架桥机拼装后必须进行吊重试运行;天车携带砼梁纵向运行时,前支腿部位要用手拉葫芦与横移轨道固定;架桥机作业必须设专职操作人员、电工和安全员,分工明确,统一指挥;必须按期对设备的提升、走行、液压系统及相
关因素进行检查、维护。 8、危险源:机械伤害 告知措施:
(1)操作手要了解机械设备性能。 (2)操作手要掌握机械操作规程。
(3)具体控制措施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 9、危险源:爆炸 告知措施:
(1)氧气瓶乙炔瓶固定放置,间隔不小于5m。 (2)氧气瓶、乙炔瓶不能暴晒,气管不能混用。
(3)具体安全控制措施见《爆破安全规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第五条 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告知制度,在施工现场或重大危险源作业场所要进行公示或警示,内容应包括重大危险源名称、造成事故的后果、控制措施、应急措施等,使在重大危险源场所的全体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重大危险源的基本常识,做到相互监督,自觉遵章守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