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贫困户拟退出名单(参考)
年人均可是否不愁是否不愁序号 村民小组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 致贫原因 支配收入吃 (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基本医疗义务教育住房是否是否有保阶段是否穿 障 安全 有辍学 16
村拟退出贫困户名单公告(参考)
根据《江西省关于建立贫困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宁都县贫困退出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村民主评议,现将我村2017年度拟退出贫困户 户 人进行公告,名单如下:
张三 **人 李四 **人 ......
公示期自11月1日至11月 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村委会反应,或拨打监督电话: 。 村委会
2017 年11 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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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审核贫困户拟退出名单的报告(参考)
乡(镇)人民政府:
我村通过初选退出对象、精准扶持、摸底调查、村级民主评议,并经过了村级7天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现将我村贫困户拟退出名单上报(名单附后),请予审核。
村委会(盖章) 2017年11月9日
附:×××村贫困户拟退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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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退出摸底调查表
乡(镇)村组 户名: 调查时间:2017年10月28日
指标 一、家庭基本情况 1、是否低保户:是、否 2、家庭人口数量 二、收入合计 1、家庭经营纯收入 2、工资收入 3、本地从业工资性收入 4、外出从业工资性收入 5、租赁收入 其中:耕地转包收入 林地转包收入 三、是否愁吃 五、饮水是否安全有保障 七、基本医疗是否有保障 单位 人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当年 指标 6、利息、股息、红利收入 7、征地补偿款 8、养老金元 9、各种救济、救灾、抚恤金 10、退耕还林、还草款 11、粮食直接补贴 12、良种补贴 13、生产资料综合补贴 14、农机购置补贴 17、其它收入 全年人均收入 四、是否愁穿 六、是否义务教育阶段有因贫辍学学生 八、是否居住危房 单位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当年 经本人认定,上述摸底调查结果真实。贫困户姓名:(签字、手印) 村委会干部:驻村干部:帮扶人:村民小组长: 村委会民主评议意见: (章) 2017年11月8日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意见: (章) 2017年11月28日 乡(镇)审核意见: (章) 2017年11月18日 注:1、是否居住危房是指贫困户主要居住的房屋,是否符合住建部门的C、D级危房标准。
2、辍学学生是指6—16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没有在校学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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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退出摸底调查表填表说明
(1)调查时间为村召开动员会议之后的时间:2017年的调查时间为2017年10月28日。
(2)家庭基本情况要与国网信息相一致; (3)收入填写要与当年脱贫的国网信息、信息采集表、收入登记卡、一本通脱贫审核管理中收入相一致,2017年脱贫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要达到4000元以上,但不得超过五位数;
(4)是否愁吃、是否愁穿、饮水是否安全稳定有保障、基本医疗是否有保障、是否居住危房应填否,是否义务教育阶段有因贫辍学学生应填否;
(5)贫困户姓名签字必须由贫困户本人签字或按手印,村委会干部、驻村干部、帮扶干部、村民小组长都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代签;
(6)村委会民主评议意见时间2017年11月8日、乡(镇)审核意见时间为2017年11月18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意见落款时间为2017年11月28日。特别要注意:村委会民主评议意见盖章落款时间为村委民主评议公示7天后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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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退出告知书(参考)
同志:
经过您全家的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帮扶,年你家家庭总收入为元,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元,解决了“两不愁三保障”,达到国家现行脱贫标准。根据国家精准扶贫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现书面告知你家贫困人口自 2018年1月1日退出贫困户行列,但在脱贫攻坚期内仍可享受贫困人员相关扶持政策。
本人(签字): 村委员会
2017年 12 月1日
----------------脱贫退出告知书(村盖章)---------------
脱贫退出告知书(参考)
同志:
经过您全家的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帮扶,年你家家庭总收入为元,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元,解决了“两不愁三保障”,达到国家现行脱贫标准。根据国家精准扶贫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现书面告知你家贫困人口自 2018年1月1日退出贫困户行列,但在脱贫攻坚期内仍可享受贫困人员相关扶持政策。
本人(签字): 村委员会
2017年 12 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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