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9.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
260.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 )
261.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经责令履行仍拒不履行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 ) 26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便可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263.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 264.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可以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 × )
265.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 )
266.行政处罚只能以法律的形式设定。(× )
267.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后,按照当事人要求举行的听证会均应当公开进行。(× ) 268.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
269.某市城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遭遇一商贩抵制,便依法将其带回执法大队讯问。(× ) 270.听证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参加。( ×)
271.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272.行政机关收集证据时,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
273.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
274.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应当在二日内将所收缴的罚款上缴国库。(× )
275.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2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2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
276.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277.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对行政机关应给予行政处罚而没有给予行政处罚的人,可以直接给予行政处罚。(× )
278.某县药材公司因不服该县卫生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向县法院提起诉讼。在县法院审理期间,原告县药材公司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应受到行政处罚,于是主动向县法院申请撤诉,县法院有权决定是否准予撤诉。( √) 279.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变更仅限于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 ) 281.听证主持人可就听证内容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282.工商所不能以自已的名义作出吊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
283.只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行政机关就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无须查明事实。( ×)
285.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以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
28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可不承担民事责任。(× ) 287.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
288.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 289.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90.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10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216.司法行政部门给小王颁发《律师资格证书》的行为属于行政许可行为。 ( √ )
217.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未经公布,不能成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 )
223.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23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
245.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但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 ) 270.听证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参加。( ×)
271.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273.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
274.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应当在二日内将所收缴的罚款上缴国库。(× )
275.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2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2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
280.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 ) 287.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
288.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 289.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其他组织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291.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用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
192.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 293.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 294.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295.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省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 296.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
297.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
298.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
299.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也应给予行政处罚。(× ) 300.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301.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等当事人交完罚款后再交付。(× )
303.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304.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
305.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306.依法给予五十元以下的罚款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 )
307.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
308.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 309.行政机关可以委托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
310.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
311.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312.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
313.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10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
314.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
315.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
316.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 317.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没收部分财产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的罚款处罚,不应当折抵相应的金额。( × )
318.行政机关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如果未出具书面处罚决定和统一的罚款收据,该行政处罚被认为是不成立。(√ )
319.对于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如果不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可以拒绝罚款。( √ )
320.行政机关依法给予2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行政处罚罚款。( √ ) 321.行政机关作出暂扣许可证的决定,这一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
322.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受他人教唆实施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 323.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受他人胁迫实施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 324.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具备从事行政执法必需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有确定的行政执法职责和权限,持有与行政执法资格相符的行政执法证件,定期参加行政执法岗位培训,能够熟练地掌握和运用行政执法知识。( √ )
325.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不徇私情,敢于坚持正确的意见,敢于抵制行政管理相对人利用各种社会关系进行说情,本人与行政执法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不回避。( ×)
326.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忠于法律,忠于职守,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实事求是,公正执法,严格执法,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 )
327.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准确理解和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准确理解和执行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维护法令和政令的畅通和行政执法的公信力,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
328.行政执法人员对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执法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 ) 329.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 (√ )
330.行政执法人员应尊重和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陈述申辩权和救济权。(√ ) 331.行政执法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但不要求严格约束职务外活动。(× ) 332.行政执法人员本人与行政执法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不徇私情,无须回避。( ×)
333.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不得索取或变相索取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财物,不得收受行政管理相对人的馈赠,不得接受与行政执法工作相关的吃请。(√ )
334. 行政执法人员需要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权、救济权。(√ ) 335.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 ) 336.行政执法人员只接受上级机关的监督,不接受司法机关的监督. (× ) 337.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自觉接受人大、司法、社会的监督。( √ )
338. 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对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执法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 )
339.行政执法人员在紧急情况下,为了配合执法的顺利进行,可以不遵守法定程序. ( × ) 340. 行政执法人员不得索取或变相索取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财物。( √ ) 341. 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适用于行政执法人员。(√ )
342.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定期参加行政执法岗位培训,充实业务知识。( √ )
343. 行政执法人员在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的情况下,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须经行政相对人的同意。( × )
344.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忠于法律,忠于职守,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处罚事实理由和依据。( × ) 345. 行政执法人员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 √ )
346. 行政执法人员的告知义务包括告知作出行政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相应的法律救济途径。(√ ) 347. 行政管理相对人享有的权利包括知情权、参与权、陈述申辩权和救济权,任何人都不能剥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