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而且对于人心道德,法律没有办法根本上发生作用,而且法律发生作用的场合比起道德而言要小得多。其他选项尽管说法正确,但比起这一点来说,并不能充分说明其局限性。
59.【答案】D。解析:法的遵守,即守法,不仅包括消极、被动的守法,而且还包括根据授权性法律规范(如《宪法》第41条)积极主动地去行使自己的权利,实施法律,无论此行为是否恰当。
60.【答案】A。解析:解决法的价值冲突的原则有三个:(1)价值排序原则(又称价值位阶原则),即按照价值高低排出主次、先后;(2)个案平衡原则,即具体案件适用考虑价值之平衡;(3)比例原则,即某种价值的实现必然会以其他价值的损害为代价,但应当将损害减少到最低限度,实现“最小损害”或“最少限制”,也就是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本题题干明显属于比例原则,故A项当选。
61.【答案】D。解析:ABC项分别阐述了法与宗教、法与人权、法与道德的关系,是正确的表述。对于A项,许多宗教教义实际上表述了人类的一般价值追求,部分教义被法律吸收,成为立法的基本精神。在宗教作为国教和政教合一的地方,宗教法庭直接掌握了部分司法权。因此A项是正确的。对于B项,这是人权的法律保护实践的表现,虽然现在人权问题已经大规模进入了国际法领域,但改变不了国内法的主要地位。对于C项,道德对人的要求较高,法律倾向于较低的道德义务转为法律义务,“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法律对经济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并不是只能被动地发挥作用。D项错误。
62.【答案】A。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47条规定:“罢免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罢免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须经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通过;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罢免的决议,须报送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依此可知A项为正确答案。
本题主要是对数字的考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难点很少,但其复杂的数字也颇令人头痛。罢免各级代表时,提出罢免要求和做出最终的罢免决定都有相关的数字,需要加以记忆。同时对于本法中城镇、农村人大代表代表人口数比例也不要混淆,另外还要结合《宪法》中的相关数字加以比较记忆。
63.【答案】A。解析:《民族区域自治法》第20条规定:“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该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六十日内给予答复。”
本题考查法律上的一个细节规定,也是特殊规定:自治机关的特殊权力。注意两点:(1)必须报经有关机关批准;(2)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
《立法法》第66条也规定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的报批生效程序,而《民法通则》第151条与《民事诉讼法》第17条也规定了对以上两个法典作出变通或补充规定的程序,可以一并来复习。
64.【答案】D。解析:本题涉及我国的立法程序。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52、61、69条。
第五十二条 签署公布法律的主席令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 法律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六十一条 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第六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65.【答案】B。解析:此题考察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范畴,尤其考察文化教育权利。只要记住几个基本的权利,那么即使有些权利课本上没有提到,也能用排除法做出答案。《宪法》第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同时,《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该题中的出版自由就属于此条规定的政治权利。”所以应选B。
二、判断题
1.【答案】B。解析:这种说法过于绝对,例如我国1997年的新《刑法》就规定了从旧兼从轻的法律适用原则,即也有可能适用生效前的时间和行为。
2.【答案】B。解析:保证社会主义法律实施的方法主要是必要的强制方法。 3.【答案】B。解析:法律制裁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授权的专门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而采取的惩罚措施。并不只是触犯刑法才可以采取的惩罚措施。
4.【答案】B。解析:在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下,不享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答案】B。解析:国务院各部委的设立、撤销和调整由总理提出,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6.【答案】B。解析: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7.【答案】A。解析: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对现行宪法有关保护私有财产的规定作了重要修改,进一步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8.【答案】A。
9.【答案】A。解析: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系统是:权力机
关、国家主席、行政机关、国家军事领导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中央国家机构包括: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家主席、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军事领导机关、最高国家审判机关和最高检察机关;地方国家机构包括: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国家审判机关和地方各级国家检察机关,以及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和特别行政区的国家机关。现行宪法明确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非常清楚地表明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不是国家机关。
10.【答案】B。解析: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所以对于享受宪法权利,承担宪法义务,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平等”和“相同”是不同的概念,例如选举权和劳动权等,不能要求所有公民都是相同的。
11.【答案】A。解析: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12.【答案】B。解析:我国现行宪法的结构体系是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13.【答案】A。 三、多项选择题
1.【答案】BCD。解析: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但既不能超越权限对行政处罚的种类作出创设性的规定,又不能超过上位阶法律规范所确立的处罚的幅度、范围。
2.【答案】AD。解析:马克思这句话出自《马恩全集》,该句话是在讲法与客观规律(属于法的本质问题)和立法的科学性原则(D项显然正确)时引用的。“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是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是在表述法律”,马克思把立法者与自然科学家作类比,自然科学家的工作就是发现客观规律,立法者像科学家发现客观规律似的去发现法律,这体现了法律同客观规律一样具有客观性,立法应反映客观规律,所以A项正确。C显然误。B也是错误的,因为客观规律不可能直接转变为法律,而必须通过国家意志作为中介。故AD项当选。
3.【答案】AC。解析:一个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可以在一个条文中得到表述,也可在不同条文中得到表述,甚至可以在不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表述。一个条文可以表述不同法律规则的不同要素。题目中所举条文属于上述最后一种情形,其中其实包含两个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属于义务性规则的行为模式,而但书内容中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属于另一授权性规则的假定条件,即如果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则军人的配偶有权要求离婚,而无需征得军人的同意。一般但书都意味着相反的行为模式的存在。故答案为AC。
4.【答案】BCD。解析:《立法法》第86条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
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依据上述规定,在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有冲突时,只有A项的说法符合法律的规定。故BCD项当选。
5.【答案】BC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66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它行使职权到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常务委员会为止。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第7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45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第87条规定:“国务院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第12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人民法院的组织由法律规定。”第130条与124条相类似,第2款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以上就是关于中央国家机关领导人、负责人的任期及连任的宪法规定,即都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的条文规定,但关于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委员等职,并没有不得超过两届的规定,这应当是与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特殊性质有直接关系的。
6.【答案】ABD。解析:根据《宪法》第4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故ABD项当选。
7.【答案】AD。解析:《宪法》第113条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宪法》第114条规定:“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依此,上述选项中只有A、D项的人员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8.【答案】ACD。解析:《立法法》第1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13条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合,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15条规定:“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结合上述法律规定可知题中ACD项的说法都是正确的。本题考查的是对不同法律案提出主体的不同要求。因提出法律案的主体比较多,故容易引起混淆。同时还要注意因提出法律案的主体不同,是否直接列入审议以及由何机关最终决定是否审议是不同的。《立法法》第12、13、15、24、25条是对提出法律案的主体的规定,对此应注意:(1)掌握有权向全国人大提出法律案的九大主体。特别注意代表联名的,要求30人以上。(2)掌握有权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案的七大主体,特别注意委员联名,要求10人以上。
9.【答案】ABD。解析:本题考的是宪政的含义和特征。宪政,是指根据宪法规定所产生的,以法治为基础、以保障人权为核心,能够有效协调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之间关系的现代民主制度。简言之,宪政就是民主政治。故A项论述正确。宪政的主要特征为:(1)宪政的基本精神在于限制国家权力。国家权力是宪法授予的,不得行使宪法没有授予的和禁止行使的权力。国家权力不得侵犯公民权利,并且有义务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故B项论述正确。(2)宪政的集中表现是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当宪法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真正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时,国家权力的限制、公民权利的实现就有了坚实保障,宪政也就能最终建立起来。故D项论述正确。(3)宪政建立的基本途径在于宪法的实施和实现。宪法的实施和实现的过程,也就是宪政建立的过程。宪法是宪政的前提,但有宪法却不一定有宪政。故C项论述错误。
10.【答案】ABC。解析:道德与法律是社会规范最主要的两种存在形式,它们是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都体现一定的社会价值,一国范围内的法与统治阶级的道德都是统治阶级整体意志的体现。因此选A、B、C项。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而只有统治阶级的道德才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的体现,因此排除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