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给甲方项目部专
职安全员。 6、按所在地建委要求负责对所有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安排,将考核后的人员按甲方的“应知应会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登记表”(同项目部安全员或资料员领取)列表报甲方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未进行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作业人员不能安排上岗作业。 7、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电工、起重机械司机、拆除机械操作员等)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 8、落实甲方“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班组班前安全活动由乙方的各班组长(是兼职安全员)负责实施,并按规定填写“班组班前讲话记录”(表AQ—C11—3,同项目部安全员或资料员领取)。乙方的专(兼)职安全员定期将各班组的“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收集后上报甲方项目部的专职安全员存档。 9、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管理人员与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工作,每月至少2次。由施工负责人填写“作业人员安全教育记录
表”(表AQ—C1—18,同项目部安全员或资料员领取),每月报甲方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存档。 10、服从甲方项目部或甲方各级安全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指导,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按期限进行整改,逾期未改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经济处罚。 11、对甲方项目部不安全的指令有权拒绝。在危及人身安全与设备或建筑设施时,有权采取停工措施,并有权书面要求甲方项目部提供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和安全防护设施。 四、安全事故处理及报告 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伤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按调查组的责任认定进行处理。属乙方责任或工人违章操作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由乙方对其伤者和家属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属甲方责任,由甲方承担经济赔偿;属双方责任,依据责任大小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经济赔偿采取一次性方式。
2、乙方的管理人员与
作业人员发生伤亡事故后,不分责任属哪一方,其伤亡者的具体善后工作均由乙方负责安排和处理。 3、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伤亡及其它事故,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的项目经理如实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慌报、漏报。甲方项目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启
动应急救援系统进行救援,并由甲方的项目经理立即向分公司经理如实报告。 4、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书的有关规定,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仟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承担一切相关责任与经济责任。 五、本“安全管理协议书”中
有关条款与国家和当地政府及行业部门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规定、标准等不符时,以其相关规定为准。 六、本“安全管理协议书”壹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签字生效,至乙方专业分包项目完工及所有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撤出本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