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zx001.com.cn提供文章来源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1.7”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调查处理的报告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04年1月7日14时10分,在秀山县城至溶溪镇县道15km+200m处发生一起客运中巴车翻车事故,造成11人死亡(其中现场死亡9人,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1人,县医院在抢救过程中死亡1人)、11人轻伤、4人重伤,车辆报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秀的“四大家”领导,一方面亲赴现场组织事故抢险工作,一方面在县医院组织伤员抢救。为了及时妥善处理“1.7”特大交通事故,县政府成立了“1.7”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处臵工作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黄长武任组长,副县长刘大敏、岳平为副组长,县安监局、交通局、公安局、卫生局、财险公司、寿险公司、交警大队、运管所等部门及溶溪镇、膏田乡、溪口乡的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事故调查组、医疗救护组、善后处理组、宣传报道组。由于整个事故抢险及善后处理井然有序,有效控制了医疗过程中死亡人数,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治疗,遇难者善后处理顺利。目前,死伤者家属情绪稳定,没有出现任何社会层面的波动。
“1.7”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根据市政府的安排,
更多文章请访问www.zx001.com.cn
www.zx001.com.cn提供文章来源
我县组织了事故调查组,于2004年1月11日至2月3日对事故的直接原因和管理原因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已查清了事故的基本情况,对事故的性质进行了认定,对事故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现将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04年1月7日13时左右,秀山县溶溪镇晨光居委会村民王道兵(男,现年39岁,驾驶执照为“B”证,证号:513522196402164119),驾驶渝AU0619“万达牌”旅行小客车,由黔江地区汽车运输公司秀山分公司(以下简称秀山分公司)汽车北站出发,装载27人(其中驾驶员1人,乘务员1人,该车行驶证核载16人),在行往溶溪回星路段时下车1人,1月7日14时10分,当车行至秀溶路15km+200m处(溶溪柳水村小面坡路段),对面行驶的一辆“川路牌”翻斗小货车,由于下雨路滑、坡陡,开不上来而暂停在路中间。为赶时间,王道兵便从川路货车左侧会车,由于操作不当,方向未及时回位,加之刹车因路滑而失控,翻于公路左侧78米高的坡下。造成26人随车坠落,导致当场死亡9人,事发现场到县医院抢救途中及医院抢救过程中各死亡1人,轻重伤15人,车辆因严重损坏而报废。
二、事故性质
据调查,王道兵驾驶的渝AU0619“万达牌”旅行小客车,营运手续齐全(道路运输证号0000531,经营许可证号6500453,行驶证上记载车型为万达WD6540C),王道兵参加
更多文章请访问www.zx001.com.cn
www.zx001.com.cn提供文章来源
了4个课时的春运安全教育,办理了《春运服务证》,但该车未经春运车辆临时检验,也没有办理《春运合格证》。
经现场勘察和通过对相关当事人的调查取证,认定这是一起驾驶员严重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车站安全管理混乱,交通运管部门监督不到位,公安交警部门对交通违规查处不力而造成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三、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1、王道兵驾驶的渝AU0619“万达牌”中巴车,与相对暂停的“川路牌”小货车会车时,因注意力不集中,违反交通安全规程,在避让时违规向左会车,加之下雨路滑,制动效果差,回方向稍迟而造成从左边徒坡翻车,是造成本次事故最主要的原因。
2、渝AU0619肇事车,准载16人,事故发生时实载26人,超载10人。因严重超载,增大了驾驶员临危正确处臵的难度,也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导致了事故死亡人数较多和车辆报废,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二)间接原因
1、秀山分公司汽车北站,安全管理混乱,对进站营运车辆的检查不到位,让未办《春运合格证》的社会车辆在站内上客参与营运,且没有做好站内载客控制,导致在北站大门口超员11人,从而留下严重安全隐患。
2、交通运管部门对车站载客营运监管不到位,没有落实
更多文章请访问www.zx001.com.cn
www.zx001.com.cn提供文章来源
人员做好站内及站大门口营运秩序管理和整治,对车站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不够,导致管理人员责任意识不强。
3、公安交警部门对春运交通安全管理不到位。2004年1月7日县公安局召开全局干警大会,没有安排警力上路查处交通违规行为,使肇事车违规超载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对道路客运交通安全监管失控。
四、责任划分与处理意见
1、王道兵,男,渝AU0619旅行小客车驾驶员兼车主,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严重超员行驶,违规从左侧会车,同时临危处臵不当,直接造成这次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王道兵在本次事故中已死亡,免于追究。
2、程文君,男,汽车北站站长,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不够,对进站营运的车辆资质把关不严,造成无《春运合格证》的车辆进站营运,对进站车辆重收费,轻管理,管理工作严重失职,撤销站长职务。
3、杨军,男,汽车北站安监员,未切实履行安全检查职责,没有消除肇事车私加凳子用于座人,也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肇事车超载11人的违规行为,从而留下严重的安全隐患,同时还参与伪造“秀山汽车北站车辆出站记录”,存在严重的弄虚作假和玩忽职守行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杨正常,男,汽车北站管理人员,安全法规意识淡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安全检查措施不力。更为严重的是,
更多文章请访问www.zx001.com.cn
www.zx001.com.cn提供文章来源
在“1.7”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为逃避事故责任,参与管理人员伪造“秀山汽车北站车辆出站记录”,给事故调查设臵障碍,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5、程国杰,男,中共党员,秀山分公司总支委员、行车支部书记兼副经理,对分管汽车北站的安全检查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和督促北站进行安全隐患整改,未向有关部门和相关领导报告北站内及站门口违规载客的安全隐患,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6、胡新酉,男,中共党员,秀山分公司经理,作为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不够,对汽车北站的安全隐患失察,安全检查不到位,安全措施不严,对站内超员且引发特大交通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王承良,男,中共党员,秀山县运管所副所长,负责全县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工作,对汽车北站客运安全管理重视不够,检查不力,对全县客运车辆上私加凳子的行为未及时发现和有效处臵,从而留下客车超员的隐患。对本次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吴秀良,男,中共党员,秀山县运管所所长,负责全县公路运输管理工作,对北站运输安全监督不力,在春运期间未落实专人对两个客运站营运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使肇事车违规超员没有得到及时制止,从而发生本次事故,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更多文章请访问www.zx001.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