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未按标准安装或擅自甩掉井下电气“三大保护”装置者,罚款100元;保护装置不灵敏可靠,不定期检查校正,造成失效的责任者,以及擅自调整电气设备整定值的责任者,罚款50元。
5、未经专职人员同意就进行停、送电者,停送电区域内情况不清就停电的责任者,罚款50元。
6、采区停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委托人停送电,违者罚款50元;停电后控制手柄不打到“0”位和闭锁,未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牌者,罚款30元。
7、带电作业者,罚款100元。
8、各类电气设备司机、本班结束或长时间停车,不将开关手炳打到“0”位,罚款30元,启动电气设备时未发出警示,罚款30元。
9、平巷推车不执行一人一车,同向推车间距小于30m,人在矿车两侧推车者,罚款50元。
10、斜巷提升把钩工超挂车辆,未联接或联接不好以及不检查,造成跑车的责任者,罚款100元。
11、斜巷提升不使用声光信号,信号有疑问不重打信号就擅自开车者,罚款50元。
12、不带电进行下放操作者,罚款50元。 13、机电设备图纸资料不齐的罚款100元。 (七)防灭火管理
1、防灭火主水管道安装不符合规定者罚款50元。 2、防灭火主水管道漏水未及时处理者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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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按规定设置三通管的罚款50元。 4、不经请示随意打开密闭的罚款500元。
5、机电碢室及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未设置消防灭火器材的罚款100元。
6、井下消防灭火器材数量配备不足的罚款100元。 7、失效的消防灭火器材未及时更换的罚款100元。 8、故意损坏消防灭火器材的罚款200元。 9、未及时按定设置消防水管的罚款100元。
10主水管道水量不足,采掘工作面不能进行正常供水的罚款100元。
(七) 防职业危害及防尘
1、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进行洒水降尘的罚款100元。 2、洒水降尘使用水量过量,造成环境恶化的罚款100元。 3、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设置捕尘设施的罚款100元。 4、隔爆水袋设置不符合规定的罚款100元。
5、隔爆水袋水量不足,未及时增加的罚款100元。隔爆水袋数量不足的罚款50元。
6、采掘工作面放炮作业时不用水炮泥的罚款100元。 7、防尘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未及时修复的罚款50元。 (八)防治水害
1、不严格执行水害防治措施的罚款100元。
2、掘进工作面不进行探放水工作的,探水后不进行认真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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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100元。
3、发现作业地点有透水征兆未及时撤出人员继续作业的罚款200元,发现透水征兆不及时报告、不及时撤出受水威胁地点人员的罚款100元。
4、不按规定设置探水设施的罚款100元。 5、进行探放水时未加固支护的罚款100元。
6、进行探放水时,未及时清除巷道杂物的罚款100元。 7、探放水地点未设置通信电话的罚款100元。
对本次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奖惩办法不齐不全的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完善。
******煤矿
二零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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