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唤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升级
今年1月,河南省消费者赵正军向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提出了信息公开申请,要求
公开生乳新国标制定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编写的会议纪要”。1月20日,卫生部拒绝了赵正军的申请,理由是食安国标委是“技术机构”,其会议纪要不属于卫生部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2月16日,赵正军将卫生部诉至法院。
那么,这个生乳新国标是怎么回事呢?此前,我国生乳收购标准是每毫升细菌总数不超过50万个,蛋白质含量最低每百克含2.95克。在新国标中,前一项指标被提高到了200万个,而后一项指标则下调至2.8克。也就是说,在三鹿奶粉事件的阴云还笼罩在国人上方时,生乳的国家标准却不升反降。该指标中生乳蛋白质含量低于发达国家3.0克以上的标准,而菌落总数更是高达欧美标准的20倍。广州奶协理事长王丁棉因此“炮轰”此标准“被大企业绑架,是世界最低、全球最差”。
10月1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卫生部于法定期限内对河南省消费者赵正军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予以重新答复。对此,卫生部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一定在规定时间内予以重新答复。
目前我们尚不清楚卫生部将如何重新作答,是否会全面彻底地公开生乳新国标制订时的全部过程。但从此前卫生部如此轻蔑地拒绝公开,我们对结果也能窥知一二了。
卫生部声称,拒绝公开的依据之一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此情此景仿佛似曾相识。从清华女生要求公布部长分工到大学生、律师要求公布官员的工资,再到要求政府部门公开决策的细节,大凡公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事项,政府部门都能从法规中找到不予公开的依据,并以此为理由对被申请事项拒不公开。可是,公民申请信息公开并非闲来无事,这关乎公众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更关乎重大公共利益。政府部门将法规条文拿来作为遮遮掩掩和拒不公开的“挡箭牌”,这种状况必须得到扭转。
最后,我想以“观点中国”的一段话来作为文章的结尾。“拒晒生乳新国标决策过程呼唤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升级。必须把政务公开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要求所有政府工作都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法律规定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以外,事关重大公共利益的政府信息一律主动公开,对公众关注的一般性决策过程以及其他公众需要知情的政府信息,申请即公开。只有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行政程序才能确保公正,公众对公共事件决策的质疑才能冰消雪融。”
201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