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门急诊医疗综合楼初步设计说明
1、 概 况
1.1基地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门急诊医疗综合楼位于上海市西区枫林路西侧,平江路以南、医学院路以北的地块中,西临复旦大学医学院印刷厂;南面同中山医院现院区隔医学院路相望。基地面积为10632 m2 。建筑方案设计经国际招标,由法国SCAU国际设计公司中标,该公司设计师莫尼先生作为本工程的设计顾问,继续参于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1.2 建筑规模
门急诊医疗综合楼由西侧22层病房楼(A楼)、东侧15层门诊楼(B楼)和中间的8层(C楼)以及4层高裙房及一个14米高的集散大厅组成。总建筑面积72031平方米。其中地上63532 m2 ,地下8499 m2 ,主要内容为急诊、急救中心,门诊,医技和共计417床的特需、干部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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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设 计 依 据
2.1 工程设计合同(2001C66006)。 2.2 设计任务书。
2.3《上海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4 上海市徐汇区规划土地管理局“关于核发枫林路100号基地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通知”。 2.5 规划地形图及设备管线图。
2.6 法国SCAU国际设计公司的方案设计文件及莫尼先生对本设
计的顾问意见。
2.7 业主对方案调整设计的认定及业主提供的初步设计各有关工 艺流程、设备等方面资料;
2.8 上海市徐汇区规划土地管理局“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意见 单”;
2.9 上海市消防局方案审核意见书 [2001]沪公消(建方)字第152号;2.10 上海市交巡警总队2001年8月10日的审核意见书; 2.11 供排水,煤气等配套部门的初步征询申请回复; 2.12《中山医院门急诊医疗综合楼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13现行国家及上海市颁布的有关规范、标准。
3、 总 平 面
3.1 总体布局
3.1.1红线范围及周边建筑情况
基地位于枫林路、平江路、医学院路及复旦大学医学院印刷厂所围合成的地块内。基地东西方向长约145米,南北方向宽约74米。
平江路北侧、枫林路东侧均为居民区,以住宅建筑为主。医学院路南侧为现中山医院的内科病房大楼,该楼建于1936年,为历史保护建筑。西侧紧靠基地红线为一~二层高的复旦大学印刷厂办公用房。3.1.2 场地标高
本工程室外场地设计标高相当于绝对标高为3.500米;设计标高±0.000标高相当于绝对标高4.100米;室内外高差为600。
3.1.3建筑布局及总建筑面积、建筑高度
整个建筑体型由四部分组成:西侧22层特需病房楼(A楼);东侧15层门诊楼(B楼);中间8层门诊、医技楼(C楼);4层裙房及南面集散大厅。
总建筑面积72031平方米。地上63532 平方米;地下一层8499 平方米。
A楼22层,建筑高度为90.6米; B楼15层,建筑高度64.5米;C楼8层,建筑高度32.7米;裙房4层,高度为18米;集散大厅高度为14.6米。
3.1.4同现医院院区的联系
门急诊医疗综合大楼与现中山医院院区的联系有地上连廊和地下通道二种方式。
地上连廊设在二层5.000标高,通过架在医学院路上高24米的正方形拱门的支撑,同现内科病房大楼二层中轴线处接通。主要用来运送供应物品及人员联系。
地下通道在-6.000标高处,净高为3.000米,穿过医学院路,由地下通道出入口通到地面。主要作为设备管线及污物运送通道。通道出入口设在现内科病房大楼西端广场内,靠近医院太平间。
3.2建筑退界及间距
A楼:■ 南端1~4层退红线8.7米;5层以上阳台挑出,退红线 3.5米;
■ 西侧退红线
9米,同复旦大学医学院印刷厂办公用房间
距也为9米;
■ 北侧退红线
9.2米;距平江路北多层住宅24米;
B楼:■ 南端退红线6.1米;
■ 东侧退红线
9.2米;
裙房及集散大厅分别退北侧、南侧红线3.6米;
地下室-3.900米标高,局部-6.000米标高,退红线3.6米; A楼同B楼之间的间距为26.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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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日照
3.3.1病房楼日照
根据《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医院病房楼至少应有一半以上的病房满足冬至日连续3小时满窗日照的要求。
病房楼有超过一半的病房朝向为正南向,因此能获得9:00~12:00连续三小时满窗日照,符合规范要求。
3.3.2对周围建筑的日照影响
门急诊医疗综合楼对周围建筑的日照影响可分为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直接影响指完全因本建筑对北侧住宅(主要是北侧12层高的一幢商住楼)的遮挡而使其可能不满足日照要求;间接影响指本建筑同其它建筑的复合阴影使其北侧住宅不能满足日照或不满足日照程度的加剧。
由于基地条件的限制,只要本地块建高层建筑,就较难避免间接影响。因此,本设计采用有效设计措施将对周围建筑不利日照影响减少到最小程度。
3.3.2.1数据标准
本设计采用了国家公布的上海市冬至日太阳方位角实际值作为日照分析的依据。而太阳高度角,同样取实际值。北侧住宅朝向为南偏东23°26',有效日照时间为9∶00~14∶30。
3.3.2.2消除日照直接影响的方法
基地方向为南偏东22°48'。为了保证该商住楼的每户住宅满足冬至日连续一小时满窗日照,本方案在建筑的布局及高度控制上采取了以下措施。
□ 本设计中A楼和B楼采用太阳方位角控制。两幢楼东西间距 为26.6米,以保证两楼之间的距离能使北侧商住楼获得冬至日连续满窗日照一小时。
□ 中间的C楼及裙房,采用太阳高度角控制高度,以保证对北 侧住宅不产生影响。因此,裙房控制高度为18米且C楼作退阶的处理。
3.3.2.3结论
建筑的布局和体量、高度控制就是在日照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基地北侧沿平江路住宅的每户,至少一个主要居室能满足冬至日有连续1小时满窗日照的要求。
间接日照影响由法定的专业日照分析单位作出分析报告,再由业主通过协商补偿的办法解决。
3.4交通组织
3.4.1出入口设置
主要人流由医学院路进入。病房、门诊出入口设在医学院路上, 急诊、急救和事故出入口位于建筑东北角,由平江路进入。后勤、员工出入口位于A楼西侧,也由平江路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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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车流、人流组织
3.4.2.1 机动车
门诊及病房楼外来机动车辆由医学院路进入,在指定的停车点停靠后,于A楼西侧驶至平江路离开,或停于室外及地下停车场。
急诊外来机动车辆及急救车辆由平江路进入,在急诊、急救出入口处停靠后,或开走,或临时停于室外及地下停车场。
内部机动车辆由平江路后勤出入口进入,停于地下车库。 3.4.2.2 非机动车
门急诊外来非机动车停于各自出入口附近的非机动车停车场。 内部自行车由A楼西侧自行车坡道进入地下自行车库停放。 3.4.2.3 人流
门诊及病房楼人流由医学院路各自出入口进出。急诊急救人流由东北面急诊急救出入口进出。
员工由后勤出入口进出,或由中山医院现院区通过连廊、地下通道出入本建筑。
3.4.3 停车数量
根据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规定,本建筑机动车停车数应为:59800m2 30.2辆/100 m2 =120辆。
本设计机动车停车数量地下82辆,地面19辆,合计机动车停车数量为101辆。按规范要求尚不满足,不足部分在医院原院区内统筹考虑。
本设计外来非机动车停于各出入口附近的广场及绿化中;内部员工非机动车停于地下非机动车库,车库出入口位于A楼西侧。地下自行车库约700 m2 。
3.5总体消防设计(详见消防设计专篇)
3.6绿化与环境
本方案环境设计在原法国SCAU公司方案的基础上,坚持保留 和发扬了以下特点:
□ 将本基地的环境设计同包括医学院路在内的南侧中山医院院 区结合在一起统一考虑。使中山医院的总体环境成为一个完整的整体。
□ 注重环境构图的完整性,以圆形和放射形作为环境设计的基 本语汇。将绿化与场地进行综合设计。
□ 环境与建筑有机融合,室内、室外相互渗透穿插,创造独特 的空间气氛。
本方案绿化景观分这样几个主要景点:
□ 医学院路上结合南侧保留建筑形成绿化广场; □ A楼、C楼及玻璃大厅围合成的休闲内院;
□ 基地东北角急诊急救出入口处由绿地、水池组成的水景绿化。本基地面积为10632 m2 ,建筑占地6239 m2 ,覆盖率达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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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就本基地来说,绿化面积十分紧张。但本设计仍对绿化景观作了考虑,基地内绿化面积约2400 m2 ,绿化率为22.6%;其中集中绿化面积(内院和水景绿化)为1117 m2 ,集中绿化率为10.5%。
从整个中山医院的角度看,中山医院现院区内绿化面积有20亩余,约13500 m2
,中山医院现院区基地面积62亩——即41354 m2
。本基地同现院区总用地面积为:51986 m2 ,而总绿化面积为15900 m2 ,综合后绿化率仍可达30.6%。
3.7技术经济指标
本项目地块 中山医院现院区 全医院综合指标 基地面积 10632m2 62亩(41354 m2) 51986 m2 建筑占地面积 6239 m2 19082 m2 25321 m2 总建筑面积 地上63532 m2 地下8499 m2 82738 m2 154769 m2 覆盖率 58.7% 46.1% 48.7% 容积率 5.98 2 3.54 绿化面积 2400 m2 20亩余(约13500 m2) 15900 m2 绿化率 22.6% 32.6% 30.6% 集中绿化面积 1117 m2 集中绿化率 10.5% 道路广场面积 1993 m2 机动车停车位 地上19辆 地下82辆
4、 建 筑 设 计
4.1 各层平面功能布置及垂直交通
4.1.1平面功能
A楼以特需病房为主,B楼为门诊科室,C楼及裙房二层以上为门诊科室和医技内容,一层则是急诊急救中心。具体功能的楼层分布如下:
一层:急诊、急救中心,入口门厅; 二层:内、外科大科室; 三层:医技放射中心; 四层:手术及内窥镜中心; 五层为设备层;
六层:体验中心、检验科;
七层:健身房、行政办公、儿科诊室;
八层以上:A楼为特需、干部病房,B楼为门诊各科诊疗室。 病房楼顶层(22层)设一套高级干部病房,并有专用电梯。 4.1.2垂直交通
□ 根据使用性质和功能区域来划分,垂直交通将分二大交通 核心即:
A楼:以特需病房及特需门诊为主要服务对象,集中布置在A 楼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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