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马莲台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部分 综合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贯彻执行“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国家生产安全方针,规范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能力,有序处置各类事故的能力,预防和控制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最大限度保障员工和周边群众的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遏制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结合本矿具体情况,特制定《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马莲台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 主要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故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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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12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公布,2009年5月1日实施);
5、《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6]466号,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6、《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04.21; 7、《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8、《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经2009年3月2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
10、《全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标准》(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宁安监应急[2014]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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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5〕11号)。
1.2.2 主要技术标准
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
2、《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3、《煤矿安全规程》;
4、《矿山救护规程》(AQ1008-2007); 5、《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1.2.3 预案的衔接
本预案衔接的上级部门预案是《宁夏宝丰能源集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本预案主要用于矿井生产过程中因各种危险因素引发或可能引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外部相关衔接应急救援预案:《灵武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外部衔接责任: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宁夏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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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察局银南分局、灵武市政府、灵武市安全生产监督局。
1.3 适用范围
1、本应急预案适用的区域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马莲台煤矿矿井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当发生事故后,本矿应急救援能力不能满足时,按照规定上报相关政府部门或通知协议单位抢险救援队。
2、事故类型
矿井火灾、煤尘爆炸、顶板、水害、瓦斯、矿井提升运输、机电事故及其他事故等。
3、事故级别
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下同)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Ⅱ级):是指造成或者可能造成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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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或者50人以上(含50人)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事件。
较大事故(Ⅲ级):是指造成或者可能造成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事件。
一般事故(Ⅳ级):是指造成或者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4 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国标GB/T 29639-2013),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马莲台煤矿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与修订工作由矿工程师牵头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参与。
1、综合应急预案从总体上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应急响应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等,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由马莲台煤矿组织制定,经矿长批准后发布实施。
2、专项应急预案依据马莲台煤矿实际,为应对某一类型或几种类型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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