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干路 支路 —— —— —— —— C或D —— C或D D 注:A-立体交叉;B-展宽式灯控平交;C—灯控平交;D—无控平交 1. 常规公交规划 (1)公交首末站
规划设置8处公交首末站,总用地面积为4.12公顷。 (2)港湾式公交停靠站
四环路、南大道、前进东路、前进西路、仲恺大道等高等级的干道沿线布设港湾式停靠站。港湾式公交停靠站站距按450—600米控制。停靠站用地在道路控制线与建筑控制线之间解决,不另外设置港湾式公交停靠站用地。 (3)路边式公交停靠站
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和一些重要的支路上规划设置路边停靠站,公交停靠站站距岸450—600米控制。 2. 静态交通规划 (1)公共停车场
规划设置15处独立占地的社会公共停车场,总用地面积7.17公顷。 (2)配建停车场
根据《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07),对规划区内各个不同功能地块配建停车场的车位指标作以下规定:
表7.2 配建停车场(库)的停车位指标
用途 住宅 分类 所有住宅 单位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标准 ≥1.0 厂房 工业 仓库 ≥0.6 ≥0.6 商业、餐饮、娱车位/100m2建商业 乐设施 宾馆 办公 文体设施 筑面积 车位/ 客房 ≥1.0 ≥0.3 ≥1.0 ≥0.6 ≥4.0 行政办公用房 车位/100m2建其它办公用房 影剧院 筑面积 车位/100座 图书馆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1.0 ≥0.6 ≥0.3 ≥0.6 ≥0.8 医院 区级以上医院 车位/100m2建区级以下医院 中学 小学 、幼儿园 筑面积 校车车位/100学生 教育
第7.2条 道路竖向规划
第8.1条 规划区内竖向规划整体呈现“东部高,西部低、南北高,中间低”的形态。 规划区内道路横向坡度为2.0%,道路纵向坡度控制在0.2%以上;道路最高标高为53.50米,最低点标高为14.3米。
第八章 土地开发强度管制分区
空间管制
按照规划范围不同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将规划范围划分为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控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四大类型。
1. 仲恺地区已有建成区域为优化开发区。严格按分区规划建设,以内涵挖潜为主,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积极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投入产出率。
2. 以商贸、物流、文化娱乐设施和生活居住为主要功能的仲恺中心区和科技研发区为重点开发区。注重加大投入,尽快形成新的增长极,外围地区首先利用非林地,逐步向外扩展。
3. 规划区内的基本农田、缓坡林地(规划为城市建设用地)、山塘用地区域为控制开发区。对确需建设的地区提出相应的限定开发条件,使建设开发与自然景观资源相协调,并保持一定的生态原生性;开发建设不得影响区内主要功能,并应制定专门的规划及控制条件、指标、准则指导区内的开发建设。
4.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以外的山林地,建设用地内的低丘和山体为禁止开发区。对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和保留山体的控制范围线实行绿线控制。其中红花湖景区严格按照西湖风景区总体规划用地控制;在惠台与西坑之间地段形成面积较大的集中公园绿地;规划马过渡河边应至少控制保留5米绿化带,局部地段建成带状滨河公园;
外环路、四环路、仲恺大道按不少于15米宽绿线控制,惠深高速公路按不少于50米宽绿线控制。对规划区范围内的山体空间严格按照分区规划布局的山体控制线进行绿线控制。
第8.2条 城市建设强度分区
第9.1条 第9.2条
1. 高密度发展区:仲恺大道沿线的中心服务区和重要节点地段。公共设施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100米以下,容积率不大于3.5,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大于30%,在中心服务区部分地段可建超高层建筑。
2. 中高密度发展区:仲恺高新区政策区、惠台工业区、松山工业区等现状发展区和工业组团生活配套服务区。二类居住用地和村镇建设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75米以下,容积率不大于2.8,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大于30%。
3. 中低密度发展区:规划新增的工业用地、科技研发区、新技术产业创业园区。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45米以下,容积率不大于2.0。
4. 低密度发展区:不开发的城市生态保育区或仅有少量低密度开发的高尚住宅区。另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和中、小学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25米以下,容积率不大于1.2,绿地率大于35%。
5. 以上开发强度分区控制指标是下一层次详细规划编制的指导性标准,具体地块的开发强度控制指标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
第九章 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绿地景观结构
规划区绿地景观系统总体布局为:以东北部自然山体绿化为背景,以马过渡河为滨水生态景观走廊,以仲恺大道、乐金路、惠盐高速公路为道路绿化景观主轴,以带状的城市道路绿化为骨架,均匀分布点状绿地,形成“一廊三轴多点”的绿地系统结构。
绿地布局规划
规划绿地342.21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13.98%,人均15.44平方米。 1. 公共绿地规划
公共绿地包括城市公园、街头小游园和道路绿化,公共绿地配置情况详见下表
表9.1 公共绿地一览表
类别 序号 1 2 名称 公园(仲恺) 公园(惠台) 公园(西坑) 公园(马过渡河滨水) 公园(军下) 公园(红花湖) 数量 1 1 1 1 1 1 用地面积(公顷) 16.81 94.13 15.35 16.16 40.98 12.58 所在地块 45# 91# XK11# 59# 67# 79# 1#、12#、18#、20#、城市公园 3 4 5 6 街头绿地 7 街头小游园 6 13.12 23#、39#、45#、79# (1)城市公园
规划将环绕在规划区周边的自然山体作为城市公园进行保护性开发利用,在规划区南部沿马过渡河设置较集中的休闲公园绿地,并强化网状绿地结构的中部绿带的连续性,促进本区特色绿地景观系统的形成。 (2)街头绿地、小游园
街头绿地或小游园主要提供给居民日常游憩之用,街头绿地的设置尽可能分布均匀,方便使用。 (3)道路绿化
道路绿地的建设应与城市道路的修建同时进行,本次规划严格按惠州市道路退后绿化带的标准,设置道路绿化用地。
表9.2 道路绿化宽度控制表
道路红线宽度(米) 60 42 36 32 24 18 15 12 绿化后退道路红线宽(米) 35 20 15 15 10 5 5 5 中央分隔带宽度(米) 8 5 — — — — — —
2. 防护绿地规划
规划在高压线下和污水处理厂边设置防护绿带,结合马过渡河的改造沿河设置5~30
第10.1条 第10.2条 米宽的防护绿带。规划共安排防护绿地133.0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5.44%。
表9.3 防护绿地一览表
类别 序号 控制宽度(米) 110KV高压走廊防护绿地 1 35 马过渡河滨水防护绿地 2 5~30 根据不同地段控制 惠盐高速公路防护绿地 3 30~50 根据不同地段控制 四环路防护绿地 4 9~35 根据不同地段控制
第十章 城市设计导引
城市开放空间设计
1. 山体开敞空间带:通过对北侧和东侧山体的建设控制,确保城市带状开敞空间的存在。
2. 公园广场开敞空间:通过公园绿地、道路广场等的地块划定,确实保证城市点状开敞空间的存在。
3. 沿路开敞空间轴:通过道路红线及退后绿化带控制,确保城市线状开敞空间的存在。
4. 沿河开敞空间轴:通过马过渡河两侧后退绿化带控制,确保城市线状开敞空间的存在。
建筑及其空间环境设计
1. 建筑高度控制
(1)避免对山体景观的遮挡和破坏,严格控制高层建筑的空间分布及高度。 (2)高层建筑主要分布在仲恺大道两侧,以形成片区城市中心;新建高层建筑,应结合地标性视觉焦点、路径节奏焦点及交通交会焦点的规划进行。
(3)在山体周边地区严格控制建筑物高度;居住区以多层为主;中心服务区部分地段可建超高层,作为制高点和观景点;工业区以低层或多层厂房为主。 (4)新建建筑物应严格避免对城市空间眺望系统及视觉走廊的遮挡与阻断。 (5)山体附近地区应避免大规模、高强度建设,同时要严格控制建筑物的高度。 2. 建筑景观设计指引
(1)建筑的风格:做到传统与现代融合,整体和协调性的结合。
(2)建筑的色彩:建筑色彩总体上要求淡雅,色彩宜用浅色调为主,统一中有变化,